辽中区多举措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辽中区多举措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19-02-22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自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以来,辽中区积极落实推进,不断提升各项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一是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到位。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先后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全面研究、调度、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并结合国家创城标准、省市实施细则进行了全区动员,顺利通过了省市政府食安办的多次阶段性评估和检查,认真整改提出的相关问题,经得起每次全面检验。
二是层层调动,“党政同责”落实到位。区镇两级政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工作,共召开79次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镇(街道)、村(社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和评价体系,17个镇(街道)100%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262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开展工作。聘请人大、政协委员及103名义务监督员实施监督。
三是加大投入,向基础建设倾斜到位。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区财政向食品安全工作投入资金比2017年增长近9%,努力使食用农产品抽检、食品快检、协管员经费、“三小”整治、学校明厨亮灶改造以及执法装备等建设得到强化。我区新建成的农产品检测中心是全省仅有的6家县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之一,实现了检测能力的“双认证”。每年投入66万元购买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四是加强宣传,引领社会提升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到位。充分利用全区主干道、高速公路出口处的擎天柱、公交站点的大小站牌、道旗广告、电子屏以及一封信、标语条幅、宣传扇、购物袋等载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开展了“四进”活动,新开通“食安辽中”公众号,利用微信朋友圈、QQ群等开展“微宣传”,积聚食品安全工作的“微力量”。
五是强化监管,“四个最严”落实到位。在实施分级管理、“三化”建设、农产品追溯的同时,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监管得到加强,“三小”规范提升稳步推进,不断加大对食品类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区市场监管局共办理食品类案件35件,受理解决食品类投诉52件。公安部门立案侦查行政部门移送案件3件。市场监管局、农经局和动监局加大对大类食品、蔬菜、肉牛生猪养殖的“瘦肉精”等抽检力度,共检验1万余批次。在非洲猪瘟防控中各部门尽职尽责,无疫情蔓延。
六是对各类食品市场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到位。加强了两节食品市场监管。两节期间共检查重点目标5100多户次,其中监督检查大型农贸副食市场3处,生鲜超市、商店2700余家,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近900家,餐饮饭店1200余家;强化了主体责任落实,形成网络化监管格局。2018年12月份对全区食品“三小”单位实施网格监管,覆盖率100%;开展了农村食品打假行动。以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五小”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全面启动了农村食品市场打假工作,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7121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48个(次),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5件,发放公开信3000余封,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1878份;开展了保健市场百日行动。为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在全区开展了对保健市场的整治工作,印制致全区人民一封信3000份,对保健食品专营户以及宾馆酒店等做到宣传到位,排查到位,监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