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级乡治安员管理制度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7月27日发表
为加强我乡治安巡防,提高防范能力,打造平安十五级,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各村治安员任本村联防队队长,负责组织联防民兵对所辖区域按时进行巡防,使群众有安全感、反映好。
2、在巡防中发现可疑人、疑事、疑物,对赃款、赃物和拾到的物品要及时登记,并做好巡防记录,不能包庇或为违法犯罪人通风报信。
3、严禁在工作期间打牌、喝酒、睡觉;严禁在任何时间影响形象;严禁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4、协助派出所维护村治安和公共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随时发现随时上报。
5、积极参与民事纠纷调解,排查本村不稳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参与村内开展的其他公益性活动。
6、在工作中出现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及不服从村两委指派、不配合村内开展的公益活动情况,坚决予以辞退;对工作认真、忠于职守,有重大立功表现者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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