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铁东区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企事业单位:
经区政府讨论通过,现将《2009年铁东区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铁东区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2009年铁东区地震应急预案
为提高对地震危害的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理能力,吸取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四川大地震的教训,使地震应急工作快速、高效、协调、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区和各街道办事处分别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和启动相应预案,组织对区内地震灾害的监控、预警、报警、应急响应、应急终止及善后等工作。
2.职责明确,规范有序。明确本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的规范性工作流程,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职责、权限和义务。
3.依靠科学,注重实效。制定、修订应急预案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尤其是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地震应急救援的水平。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辽宁省地震应急预案》和《鞍山市地震应急预案》。
三、现状与趋势
鞍山是一个地震多发型地区,是我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我市地质构造复杂,在未来若干年中,既有发生5级至6级中强地震的危险,又有发生6级以上强破坏性地震的可能,防御地震灾害形势仍很严峻。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铁东区域内的特别重大、较大地震灾害的应急行动。
五、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抗震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总 指 挥:周忠武 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总指挥:武秋丹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高先正 区武装部部长
成 员:任志才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万军 区发改局局长
金 宝 区教育局局长
于 雷 区科技局局长
胡 诚 区民政局局长
刘起刚 区财政局局长
王乃山 区城建局局长
郑 岩 区卫生局局长
朱翠邦 区环保局局长
纪增波 区商业局局长
杨 健 区安监局局长
毕泗福 区交通局局长
陈子光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刘荣祥 区人防办主任
赵 伟 公安局铁东分局副局长
张成一 区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尤 杰 对炉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 刚 和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车荣金 钢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希成 站前街道办事处主任
闫梦阳 胜利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春波 园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晓东 山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石景东 解放街道办事处主任
宋志成 长甸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有安 东长甸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绍刚 湖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佟汉福 常青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世明 新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办主任兼任。
六、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1.根据地震趋势意见,确定应急工作方案;
2.部署和组织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单位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
3.协调区武装部、公安分局和区消防大队迅速组织参加抢险救灾;
4.视灾情请求市地震局派员援助;
5.视灾情请示市政府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并接受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
6.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
七、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机构
1.指挥协调组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办公室。
职责:起到政令畅通工作,及时与市、区有关部门沟通,保证信息的及时上报与传达。统一组织协调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抗震救灾工作。
2.灾害防治组
成员:区武装部、消防大队、环保局等部门。
职责:负责抢险人员、物资、火灾预防和补救、公用设施处理,防止灾害扩大。
3.物资供应与灾民安置组
成员: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和交通局等部门。
职责:做好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须品等组织调拨、供应和管理,同时做好灾民转移和安置工作及善后工作。
4.安全保卫组
成员:公安铁东分局、安监局和城建局等部门。
职责: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5.医疗防疫组
成员:区卫生局、区防疫站等部门。
职责:组建灾区临时医疗点,抢救、转运和治疗伤病员;检查和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
6.宣传报道组
成员:区委宣传部等部门。
职责:负责抗震救灾工作宣传报道,并按规定公布震情和灾情信息。
各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各自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