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铁东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企事业单位: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尤其是近几年一直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整顿和规划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采取了一系列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根据《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鞍政发[2005]16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区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监控模式。以强有力的监管态势,标本兼治,规范市场秩序,不断提高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城乡食品安全工作实现良性互动和共同进步,为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饮食,全面振兴鞍山老工业基地、建设和谐铁东,提供物质基础和市场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协调和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区政府决定成立铁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刘文彦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付士双 区政府秘书长
齐 磊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法制办主任
王国彬 区卫生局局长
董 任 工商铁东分局局长
闻永平 技术监督局铁东分局局长
委 员:高艳红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美秀 区发改局副局长、国资办主任
王金辉 区教育局副局长
邱雅琴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庆华 区卫生局副局长、防疫站站长
宋素英 区监察局副局长
崔旭东 公安铁东分局副局长
付世英 新兴街道办事处主任、区农办主任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负责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李庆华(兼)。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协调实施全区食品放心工程;提出制定保障全区人民食品安全的政策文件和发展规划的建议;根据国家和省、市、区要求组织对重点品种进行检测和评价;定期分析全区食品安全形势,协调食品联合“打假”工作和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督导各部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负责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和召开委员会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受理、分拨投诉举报,督促各单位及时处理;督查、督办食品放心工程、食品专项整治情况、食品检验检测体系运行情况、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情况、各相关部门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委员会会议部署工作落实情况;组织专家组分析全区食品安全形势,评估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状况的专题调研,配合有关监管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加强日常监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根据《决定》和中编办《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4]3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和其他城区的做法,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责任。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
卫生局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区农办负责初级农产品和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量技术监督分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铁东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防疫站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区委宣传部负责有关食品安全方面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政府法制办负责监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财政局负责根据有关政策为食品安全监管及放心工程的实施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和经费保障;公安铁东分局负责查处构成犯罪的制售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对涉案的犯罪嫌疑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协助、配合、保护有关部门履行职责,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及阻碍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监察局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中的相关责任人员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发改局负责按照国家和省、市、区的部署,将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加大基本建设的投入;教育局负责督查学校、幼儿园食堂建设及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三、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
1、建立完善标准体系。积极推行已颁布的国际先进标准和国家标准,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逐步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规定和标准体系。按照从农田到餐桌、从研究到使用等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的管理要求,建立起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一环套一环的食品安全溯源机制和管理机制,形成符合我区实际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2、建立完善质量管理控制体系。积极探索法律手段、行政监管、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健全安全质量认证体系,全面推进食品安全质量认证。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的制度,建立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等组织的作用,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鼓励消费者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建立健全技术支持体系。统筹规划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对食品的安全监测,以完善检测手段、提升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为目标,整合优化、充分利用现有的检测力量和资源,加快我区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工作,逐步建成布局合理、结构科学、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检测网络。食品检测机构要规范检测程序,独立公正地行使职能,客观地进行质量评价,出具准确的检测信息,提供可靠的质量情报,为监督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4、建立快速反应体系。加强食品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配备功能齐全的执法装备,使之具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制定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对安全事故做出反应,把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建立假冒伪劣食品举报受理网络系统,及时分析处理食品安全信息和群众的举报投诉,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制定信息收集、分析、管理办法,完善安全预警、事故报告制度,统一发布安全信息。
5、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坚持依法行政,完善行政监督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督查、督办工作,保证食品安全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的落实。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及时组织、协调各监督部门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建立举报网络,对媒体披露或群众举报的案件,要从快核实,认真查处。
6、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结合实际,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完善措施,尤其是要从源头上加大整治力度。要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把食品安全工作的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到有关部门,对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的部门和责任人要追究行政责任,构成违法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促进我区食品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安全。
二〇〇五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