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多举措狠抓水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在全县水务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项行动,成立由水务局局长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并由专人负责,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召开局相关股室、下属负责人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将工作方案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切实负起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借住6月16日开展的“安全生产日”活动大力宣传河道防汛抢险和度汛安全知识。悬挂拦街横幅2副,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并按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30余份。
二是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成立1个督查组、3个检查组,共15人,10余次深入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水库、山塘等工程现场采取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全县水库大坝、水库调度运行管理、水库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水利工程设施、电站安全管理运行、输水渠道、水闸、涵洞、农村饮水、防汛安全、消防安全、单位内部管理等方面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动态***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取得实效。结合实际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月”专项行动,督促项目法人、安全生产分管领导、水库看管人员、广大干部职工等参与排查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已排查了13座小(二)型以上运行水库;在建的小米水库、川洞海子水库、落水洞水库;2个归口电站、防洪排涝工程、农村饮水安全等重点领域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排查出安全隐患3处,整改3处,整改率100%,落实整改资金0.162万元。
三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一是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设计单位服务和政府质量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质量责任制,落实质量终身负责制。二是强化质量安全监督。加强对水利工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生产全过程质量监督,确保安全。三是加强质量安全检测。认真贯彻执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测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等规定,在全县范围内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行备案制。
四是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确保监管到位。立足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隐患排查防范措施。建立和完善威宁自治县水利安全生产领导职责、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生产检查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等相关制度,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