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三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鞍山市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鞍山市交通局和鞍山市城建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一标段腾达大道至鞍海路道路全长4.26公里,路面宽30米,总投资4530万元;二标段鞍海路至网户屯道路全长3.65公里,路面宽30米,总投资3462万元;三标段网户屯至汇园路道路全长4.63公里,路面宽30米,总投资3425万元;全线含桥7座,单跨跨度均不超过16米。
2.2建设地点:鞍山市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标段可兼投但不可兼中。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8月24日至2009年8月28日(不含节假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到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5)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7)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8)拟派驻本工程的一级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以及该注册建造师5年内担任过项目经理的同类工程业绩(合同额为3000万元以上),资金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原始合同,技术指标证明材料需提供相应原始技术文件;
以上证件、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和材料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预备会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1请于2009年8月31日下午1:30时,在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鞍山市铁东区前进路17号)召开工程投标预备会。
5.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09年8月24日至2009年8月31日(不含节假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29日上午9.00时,地点: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鞍山市铁东区前进路17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前进路17号
邮 编: 114002
联 系 人: 许晓萌 黄湘宁
电 话: 0412-2263062
传 真: 0412-2263062
电子邮件: asszfzbzx@126.com
网 址:http://www.anshan.gov.cn/ztb/
开户银行:鞍山市商业银行铁东支行
账 号:7200***********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邮 编:110013
联 系 人:姚德龙
电 话:024-22722298
传 真:024-22722158
电子邮件:WXZB2005@163.COM
2009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