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的锦旗无尽的感激
2014年11月12日,岫岩镇居民吴某某满怀感激地将一面绣有“公正执法、热心为民”的锦旗送到岫岩县局政工监督室,表达对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等办案人员由衷的感谢和诚挚的谢意。
事情追溯到2011年,在2011年7月15日20时许岫岩镇居民吴某某报案称;其与徐某合伙在岫岩镇广场附近经营的自助饭店,因与徐某为进货款发生争吵后发生撕打,随后徐某及其***带领近十余人将饭店内物品砸坏。案发后,岫岩县局北门派出所积极组织警力调查取证,但徐某与吴某表示不用公安机关处理,双方自行解决,同时拒绝配合北门派出所进行调查。
2013年7月份,吴某反悔,向北门派出所提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此案,并多达几十次到信访局、政府等反映此事,给我局造成了不良影响。
2013年12月20日,县局成立专案组对此案进行调查,局长杜利刚、政委杨玉忠同志明确指出:抽调足够警力,排除一切困难,下大力度侦破此案,消除不良影响。2013年12月21日,岫岩县公安局成立以政委杨玉忠为组长,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唐振坤为副组长,成员有张大奎、张兴海、董小行的专案小组对此案进行侦查。
2013年12月21日至2014年1月15日期间,因徐某等人家住大连,专案组在唐振坤的带领下,先后五次前往大连,并多次到岫岩县雅河办事处、偏岭镇、前营镇、苏子沟镇、新甸镇等地调查取证近五十余份。最终,徐某及其***主动到岫岩县公安局,并提出自愿赔偿吴某饭店损失近5万余元。吴某为此对岫岩县公安局十分感激,并制作了锦旗。因吴某外出,制作的锦旗一直没有送出,直到这次返回岫岩,才将早已做好的锦旗送到县局政工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