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南沙河运粮河杨柳河市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辽宁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委托,就“鞍山市南沙河、运粮河、杨柳河市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资格预审,现就本次资格预审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现将本次资格预审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鞍山市南沙河、运粮河、杨柳河市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资格预审
项目编号:LNZZXD20180719
采购人: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项目地点:鞍山市内
二、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媒介及日期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于2018年9月2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8年10月22日13:30分
评审地点: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评标室)
评审小组成员:徐文竹(法律)、张建(财务)、王宏韬(工程)、齐兴洲(工程)、王洋阳(工程)、邱世国(采购人)、郭峰(采购人)
四、评审结果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本项目为合格制,排名不分先后):
(1)山东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海绵水环境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省淮河流域水利管理局规划设计院)
(2)中北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德顺安建设有限公司)
(3)中机国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长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采购人已将资格预审结果告知所有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后,应在资格预审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是否参加竞争。未表示是否参加竞争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竞争的,不得再参加竞争。
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对资格预审结果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辽宁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再受理。公示期为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0月26日。
采购人: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郭峰
电话:135****129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萃路29-1号云顶大厦A座二单元2202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0****0738
监督部门:鞍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辽宁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