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秀峰区企业的一封信
致秀峰区企业的一封信
2020-02-03 11:03:12 来源: 秀峰区政府办
秀峰区各企业:
过年好!值此新春佳节之际,向大家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当前,国内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1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已于27日发布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请做到以下几点:
一、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交通、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防护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物流配送、超市商场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若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出台新的规定,企业应严格遵守。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提前复工的企业,需制定详实可靠的复工疫情防控预案,完善疫情防控相应设施设备,加强职工健康监测,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消毒,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印发
二、企业员工若来自或去过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及密切接触者,一律严格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从返桂之日算起居家(集中)医学观察14天,建议企业引导和要求这部分员工推迟到岗。因企业或个人原因,导致疫情扩散和蔓延造成后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三、企业应依法履行法定责任和主体责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做好本企业疫情防控细化方案,重点做好:(1)加强医疗医务条件,做好生产、办公、生活区环境卫生,保障员工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2)严禁举办各类群众性聚餐、聚集活动,严防群体性疫情发生;(3)大型工业企业和建筑工地要合理划分生产班组,并结合住宿、就餐等统一编组,避免交叉感染。合理设置留观点位,如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第一时间通知秀峰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电话:0773—2884652)。
四、企业党组织要全面发起“攻坚战役”,要组织员工广泛参与,健全防控体系,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带领员工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到重点流出地人员、发热病人、密切接触者精准排查,确保无遗漏、无死角。企业党员干部要主动争做“抗疫先锋”,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动“亮相、发声、管事”,带头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对违规行为敢于发声、坚决抵制,把各项防控工作任务落实落细,为夺取疫情防控战最终胜利作出贡献。
我们坚信,只要我们携手共进,万众一心、群防群控,紧紧拧成一股绳,一定会夺取这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全面胜利”!
秀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