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挪活了邻里死结
俗话说,人挪活,树挪死。面对因大树虫灾而导致一对近邻对簿公堂的民事纠纷,嘉定法官用挪树的方法庭外调解,不但保住了大树,还挪活了原先已成死结的邻里关系。如今这棵丝棉木安然地生长在嘉定护城河边的绿化公园里,枝繁叶茂、生机盎然。可8年前,它却使得一对老邻居打起了官司。
原告和被告是多年的邻居,但被告长期居住在嘉定城区,对于原老宅栽种的一棵几十年的大树缺乏管理,该树逐年长高并横跨到原告的阳台和屋面,且产生较多害虫,给原告家庭带来不安全因素,也带来较多不便,一到虫害繁殖快的季节,原告家庭更是不堪虫扰。
法庭上,嘉定法院的法官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原被告相邻而居,双方房屋间隔2.7米的弄堂。本案系争的丝棉木大树生长在被告房屋西北角紧贴墙根处,该树是被告祖父载种,树龄已约70余年。经现场测量,该树已向原告房屋处严重倾斜,约有1米延伸到原告的屋面。由于树木的树龄比较长,近年来产生害虫较多,对原告家人的生活已经造成影响。就此问题,原告曾向有关组织反映,有关部门也曾召集双方协商解决,但未取得共识。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法官了解原被告的想法后,认为此案有调解基础。原被告多年来一直相处和睦,双方均比较珍惜邻里之间的感情,平息纷争是双方共同的意愿。法官同时了解到,因该树是被告的祖父所载,所以被告对树木感情较深,即使目前害虫较多而杀虫措施很难见效,被告从内心深处依然不愿将树木砍除。希望保留祖辈的物品乃人之常情,法官表示理解的同时,也对原告的境遇感到担忧,毕竟原告希望自己和家人能拥有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也同样值得理解。后原被告达成了调解,由被告自行将该树搬迁。
案子调解了,按理说法官的工作已经结束。但法官的心里始终还有一个结:按原被告房屋所处地理位置、树龄以及树的长势分析,将该树搬迁成本不菲;另一方面,丝棉木受其自身材质所限,原多用于制作老式木床及刻老式公章,现已无太大价值,将树木搬迁至何处恐怕也是被告非常挠头的问题。
为彻底解决当事人的这个难题,真正保住这棵难得的大树,嘉定法官决定向市政园林部门求助。在与上海市政园林所取得联系后,法官将本案当事人和树木的情况做了简要介绍,并希望市政园林部门能协助法院解决纠纷,无偿帮古树搬家,并负责填埋搬迁后留下的大坑,同时将对树木进行必要的杀虫保养措施,为古树重新安一个“家”。
正为搬迁苦恼,甚至打算将树锯除的被告对于法官的提议感激不已,当即表示接受法官建议并愿意将树木无偿捐赠给市政园林部门。就这样,古树找到了新家,在嘉定的护城河畔依然枝繁叶茂地生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