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发布19条工作意见
自今年5月1日起,上海市检察院派驻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检察室管辖范围从28.8平方公里扩展到120.7平方公里自贸区全境,检察职能实现5大片区全覆盖。为服务保障扩区后的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浦东新区检察院于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完善保障措施全力服务保障自贸区扩区新战略的工作意见》。5月28日,上海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扩区新战略的意见措施。
这次出台的《浦东新区检察院关于加强完善保障措施全力服务保障自贸区扩区新战略的工作意见》共19条,分别从提升自贸检察能级、进一步加大金融检察力度全力服务自贸区金融制度创新、优化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机制服务保障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助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加强自贸检察人力资源建设等8个方面,对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扩区后的自贸区建设作出详细规定。
“19条意见”明确,在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中,检察机关将在行政检察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履行检察机关的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和提起公益诉讼的新职能,加强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法律监督,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严格区分公职人员贪污、渎职与改革创新探索中失职的界限,严肃查办借自贸区改革开放制度创新之机,利用监管职责以及在市场资源配置等过程中贪污受贿、权钱交易、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
同时,根据政府监管方式由事先审批变成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的实际,进一步聚焦监管活动中“不作为”等问题,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教育,为综合监管机制的有效运行提供检察专业支持。
此外,检察机关将与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检察机关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加强四地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进程中的工作交流、法律研究、执法协作等工作。
“19条意见”还指出,检察机关将努力培养适应自贸区发展要求的检察人才,定向选送至金融、贸易、航运等专业机构及国际仲裁机构、法院的国际商事裁判部门等一线实务领域挂职锻炼或跟班学习,积极引进国际金融、知识产权、贸易等领域专业人员,同时,将聘请在国际商贸、金融、知识产权、航运等专业领域的法律专家和相关行业专家组成“自贸区检察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