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城管执法局开出首张占道经营罚单(金湾城管执法工作简报21期)
近日,金湾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灶中队对三灶镇北河二路某美食店超出经营场所门、窗、外墙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28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这是金湾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以来开出的首张占道经营罚单。
该美食店位于三灶镇北河二路,以经营夜宵为主,因店内面积有限,该店长期占用公共区域和人行通道经营,且每晚营业到凌晨4-5点。不少食客三更半夜喝酒划拳,甚至吵架斗殴,同时该路段部分宵夜档更是把经营产生的潲水、垃圾等直接倒入北排河。这种情况不但给行人和车辆通行造成极大不便,还给周边居民造成油烟和噪音影响,同时还污染了河道及周边的环境。针对该情况,三灶中队曾多次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要求其规范经营,并在多次夜间市容整治执法中对该店店外摆设的占道经营物品进行依法暂扣,同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但该美食店在执法人员离开后依旧继续占道经营。
6月14日21时30分左右,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店在店外摆设4围桌椅占道经营,十余名食客正在用餐,严重影响行人通行,同时产生的噪音、油烟、垃圾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大。为此,执法队员按照执法程序对该店占道经营情况进行拍照取证,并对占道经营的面积进行现场测量,同时制作了相关法律文书,依法立案处理。通过严格规范的执法程序,6月26日,金湾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照《珠海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对该美食店做出罚款28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经过执法人员的耐心宣传和教育,该店店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自行清除了全部占道经营物品,并已另租300余平的室内场地做为经营场所,承诺不再占道经营。同时当事人表示服从处罚决定,并于6月27日到银行缴纳了罚款。
我局将继续加强市容市貌的巡查、监管和处罚力度,对违反市容秩序管理规定的行为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照规定进行处罚。对拒不接受处罚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移送法院强制执行,同时依法录入社会诚信系统。并持续以“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效率大提升”落实“强转树”,推动城管执法新常态,切实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全面提升文明创建水平,打造宜居优美金湾。
执法人员对占道经营面积进行现场测量
罚款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