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乐民镇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中小学校:
现将《2022年乐民镇防台风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浦北县乐民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5日
2022年乐民镇防台风应急预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指示精神,为规范防御热带气旋(台风)工作,促进防御台风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开展,全面提升防御台风灾害能力和社会公共应急管理水平,有效防御和减轻台风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台风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我镇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在我镇登录或影响我镇的台风防御和抗灾救灾工作)。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坚持“防避抢”相结会。以镇人民政府为本行政区域防台风主体,分级响应。分部门负责;做到任务清楚,责任明确;遵循台风自然规律,依靠科学技术,实行平战结合,警民结合,全民参与,做好防台风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为做好统一部署,统一指挥,镇人民政府成立防台风指挥部,负责本镇防台风工作,各有关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台风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台风工作。
(一)镇防台风指挥机构如下:
指 挥 长:戴宗局 镇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韦立基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陈桂坤 人大主席
李廷裕 镇党副书记
张振华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何堂理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吴月雄 党委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兼)
江国远 党委宣传委员、党政办主任
李 勇 党委委员、统战委员、武装部长
冯智升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刘洪娟 副镇长
王青政 副镇长
成员单位:水利站、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民政办、卫生院、社保所、文体广电站、电信支局、移动分公司、派出所、物业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供销社、市场监督管理所、各中小学、市场所、供电所、联通分公司、水电站。
常设机构:防台风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办公室电话0777-8738001,办公室主任由王青政同志兼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
1.水文气象组
由镇党政办负责。主要及时接收县气象局及县防汛抗洪指挥部各种天气预报信息,及时向镇防台风指挥部发出通知并及时通知村一级。
2.工程抢险技术组
由镇水利站、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水电站负责。主要职责:对江河,水利堤坝出现险情及时指出分析处理意见,并制订抢险方案;负责工程抢险技术指导和监督抢险方案的实施。
3.物资粮食供应组
由镇民政办、财政所、市场所负责。主要职责:按镇防台风指挥部下达的任务和要求,为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及时提供所需抢险物资,粮食及生活用品。
4.交通运输组
由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主要职责:按防台风指挥部下达的任务和要求,职责好抗洪抢险所需的运输车辆;及时抢修抗洪抢修需要通行的道路和桥梁,并确保畅通。
5.治安保卫组
由派出所负责。主要职责:一是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二是维护交通秩序,确保抗洪抢险车辆优先通行;三是打击破坏防汛设施和盗窃防汛物资的违法行为。
6.通信供电组
由供电所、移动公司、电信支局、联通公司负责。主要职责:一是通信设施维护和抢修,保证防汛通信畅通;二是在防汛期间要组织好本单位的供电抢修队,及时排除供电故障,及时解决抢险现场的临时用电,保证防汛抢险时期镇政府以及指挥部的用电。
7.防洪排涝组
由水利站、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主要职责:做好镇区防洪排涝计划,对镇区易涝的地区做好防御准备,并落实防洪排涝措施;负责防洪排涝工程行业管理和安全运行,组织防洪抢险及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负责行洪河道、江河堤坝,电站、闸坝等各类工程的检查。
8.山地灾害应对组
由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主要职责:一是加强山洪灾害多发区的管理和山区村镇建设指导,避免把建筑物修建在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危险地区,要制止人为诱发山洪灾害的活动和行为;二是做好山洪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及对山地灾害治理的规划和指导,要逐步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观测网络,做好预报,掌握信息,及时通报,并在灾害发生前协助政府组织群众转移;同时要主动收集积累山地灾害易发地区的人口、房屋、财产等有关资料,为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
9.农业生产抗灾救灾组
由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站负责。主要职责:一是帮助灾民开展生产自救等工作;二是做好高秆作物防风工作;三是做好畜禽入栏入舍防风工作。
10.防洪规划建设与资金保障调度组
由财政所、市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主要职责是: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资金,加强做好防台风应急资金筹措、调度、保障。
11.医疗救护组
由卫生院、社保所负责。主要职责是:派出医疗队到灾区和抢险现场,做好灾区灾民的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检查水源水质与饮用水消毒,搞好饮食卫生,防止重要疾病发生和蔓延,确保灾区群众的健康。
12.宣传报道组
由广播电视站、中小学负责。主要职责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及时收集实情资料,宣传报道灾情及镇各村防汛防台风工作做法和先进事迹。
13.灾情审核组
由民政办负责。主要职责:做好查灾、核灾、报灾、抗灾安排灾民生活,扶持灾民搞好生产等工作,并统计灾情报送县防汛指挥部。
三、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分IV、III、II和I共四级,其中I级应急响应由县政府批准后启动。
(一)IV级应急响应
1.镇抗洪防汛防台风指挥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加强与气象部门及上级领导联系,及时掌握台风动向,并通知村委及单位做好防御台风各种准备。
2.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及时对有关危房危楼、临时建筑物、脚手架,广告牌进行安全检查。
3.加强对易发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地带监控。
4.组织保护,抢收农作物。
5.教育部门做好全镇本系统地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保障各类学校的教学秩序,确保师生安全。
(二)III级应急响应
1.镇防洪抗汛台风指挥部领导坐镇指挥,召集有关成员单位人员协商,部署防台风工作;组成工作组随时到各地检查防台风工作;机动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准备;指挥部成员单位人上岗负责带班。防汛抗洪防台风指挥部及时传达,贯彻,落实领导指示精神,密切注视风情、雨情、水情及水利工程防台风情况,下发防台风通知,检查措施落实情况。
2.水利部门:组织力量加强对病险堤防,水库、涵闸进行巡查,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确保工程安全;指导和督促在建水利工程落实安全措施。
3.及时发布有关防台风信息。
4.及时抢险农作物及禽畜赶入栏工作。
5.通知建筑工地人员注意避风,危险地带设置隔离标志,做好临时建筑物、建筑设备,脚手架,广告牌加固以及园林树木的防护加固;负责危房排查工作和协助人员转移。
6.教育部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定时通知各类学校停课。
7.做好临时避险场所使用及有关物资准备工作。
8.加强对易发生山体滑坡或泥石流地带的监控并做好人员转移的准备工作。
9.保证通信和供电畅通。
(三)II级应急响应
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坐镇指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台风紧急会商,召开防汛抗洪防台风指挥成员单位会议,派出工作组到防台风第一线,检查、督查和落实各项防台风工作。
2.水利部门严密监视江河堤坝等水利工程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险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3.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负责组织转移工棚人员、危房、低洼易浸地带居民。
4.及时下发防台风信息,及防台风抗台风相关情况。
5.供电部门:优先保证指挥部和防台风抗洪抢险应急用电。
6.教育部门:组织好可能受台风严重影响地区的学校和在校学生的防御台风安全工作,适时通知各类学校停课。
7.及时安排临时避险场所,并告知类公众。
8.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及时做好易发生山体滑坡或泥石流地带地人员转移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并将人员转移情况汇报指挥部。
9.卫生部门:负责组织突击队伍,抢救受灾病员,做好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监控和防止灾区疾病,疫情传播,蔓延。
10.派出所及时维护治安和交通秩序,停止各种露天集体活动,及时疏散群众,疏通道路,确保抗洪抢险车辆优先通行。
11.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加强值班按本部门预案做好防台风工作,并及时与镇指挥部联系,服从防汛抗洪指挥部统一调度,随时准备执行各项防台风任务。
12.各村委把防台风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投入防台风工作,领导靠前指挥,责任到位,以人为本落实防台风措施,特别要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工作。
(四)I级应急响应
由县统一部署统一指示安排执行。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台风和抗洪抢险的义务。
五、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