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浦北县委员会关于对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1日至7月1日,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对浦北县委开展了常规巡视。9月3日,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指出我县三大方面9个问题,并提出了4个方面的意见建议,问题切中要害、建议中肯实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县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全部认领,深刻反思,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要求,着眼标本兼治,整改立制并举,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整改合力。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我县立即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反馈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整改工作;9月16日,召开常委会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审议整改方案,要求各单位立即行动,边部署边整改边推进;9月23日下午,召开全县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巡视浦北县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整改工作。经过一系列的动员部署,全县上下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整改攻坚合力进一步凝聚,为全面整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县委成立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中共浦北县委员会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巡视浦北县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反馈的3大方面9个问题,逐项剖析反馈问题,提出整改措施52条,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并建立整改清单台账,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形成了县委牵头抓总、各镇(街道)各部门协调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查督办,确保整改实效。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召开5次县委常委会会议、多次召开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对整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督促、再推进,不断深化整改实效。按照“整改任务项目化”的要求,将《中共浦北县委员会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巡视浦北县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列出的问题形成一个个整改项目,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的办法实施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直到整改到位为止;对应付了事的,坚决按程序追究问责,重新整改,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二、聚焦问题,从严从实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县委根据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巡视浦北县反馈问题以及整改要求,坚持立行立改和持续整改相结合,坚持举一反三和建章立制,推动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一)关于“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面
1.对“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县委核心领导作用发挥。加强县委统筹协调能力,调动发挥各级抓落实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迅速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进一步学习传达中央、自治区对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有关文件精神,并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和污染防治工作。自九月份以来,共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13次,专题会议20次,其中专题研究脱贫攻坚7次、污染防治3次。召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3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全体会议2次。
二是深化书记约谈机制。执行县领导约谈机制,压实职能部门和相关镇(街道)责任,对未完成危房改造的73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未落实自治区有关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的14个贫困村,深入排查摸底,科学制定方案,广泛开展动员,指导各镇(街道)有针对性地开展危房改造和贫困村医疗保障工作。截至11月26日,全县78个贫困村全部完成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全县734户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全部完成。
三是继续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对“小散乱污”、违规养殖等深入排查,加大清理、取缔力度,建立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加大环保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对已依法依规取缔拆除的企业进行不定期“回头看”,防止“小散乱污”、违规养殖等问题反弹。全县已关闭拆除“散乱污”企业25家,并于10月份,通过自治区核验组现场核验。县城饮用水达标率100%,武思江、张黄江、武利江、小江水库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四是强力推动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设备发挥作用。深入排查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设备未发挥作用的原因,查处影响污水处理厂发挥作用的问题16个,均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目前已完成10个问题的整改。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滤液处理工艺提升改造项目于9月19日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五是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完善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加强群众环保意识宣传,加大清洁和督察力度。自九月份开展整改工作以来,张贴悬挂横幅村规民约、固定宣传标语、警示标语3000多条,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活动300多次,处理垃圾186余吨,组织开展督查工作30多次,下发镇(街道)环境卫生问题整改通知书共15份,全力解决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露天焚烧问题。
六是加快推进排污口截留工程建设。压实责任,强化举措,加快推进石埇镇排污口截留工程,该工程已于9月底完成。举一反三,对全县排污口截留工程进行全面排查,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强化举措,加快项目工程建设。目前,全县排污口截留工程已按照预定计划推进。
2.对“协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牢。深入领会******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认真执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机制,县委加强统筹协调、牵头抓总,县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作用,全县上下形成“一盘棋”格局,高位推进专项斗争工作。9月份以来,共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4次,整改工作专题会、研判部署会、约谈会、推进会等各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14次。在10月份市委政法委委托自治区民调中心对全市66个镇(街道)群众安全感调查结果中,我县官垌镇群众安全感以99.33%排名全市第一,张黄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以97.87%排名全市第一。
二是强化线索排查。根据已印发的《重点领域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方案》,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结合实际分类,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对线索进行“大扫描”“大起底”。不断扩大线索来源,严格落实《浦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人保护办法》,充分运用“两站一中心”调动基层党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争取更多的力量参与到线索排查中。9月-11月,县扫黑办收到个人举报线索6条,转其他职能部门再核查7条,收到反馈核查结果2条,核查上级转交办线索2条。
三是坚决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的要求。健全纪委监委、政法机关和行业监管部门协同配合机制,严格落实《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制度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浦北县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动反馈机制》,坚决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工作要求,对公安机关侦破的涉黑涉恶组织、集团和团伙,组成工作组,逐案过筛,分析研判,保证“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稳步开展,取得实在成效。对公安机关侦破、法院已判决的4个涉恶团伙逐案过筛。同步跟进有关案件,深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涉黑涉恶背后的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
四是强化“打伞破网”。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严格执行《浦北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破网打伞”工作分工方案》。对信访举报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开展全面摸排。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9-11月,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2件,结案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
3.对“发挥民生工程惠民作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县领导联系民生项目机制。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加快补齐民生短板,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制定《县委常委带头联系民生项目工作安排表》,坚持把推进不快的民生项目列入县委常委和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建立了县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工作机制,对民生项目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民生项目如期完成,尽快推进见效。印发《2019年浦北县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城市品质提升惠民、社保惠民等十大惠民工程,项目总投资206300万元,2019年计划投入16000万多元。
二是加快民生领域项目建设。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推进缓慢的公路项目,针对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及时召开项目协调推进会,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征地搬迁、管线迁移、矛盾纠纷等问题,抢抓节令时间,重点加快六硍经官垌至福旺二级公路、北通至五皇山公路的建设进度。截至目前,六硍经官垌至福旺二级公路福旺至官垌段已完成清除表土3020m³,完成路基挖土方101000m³、石方20300m³;六硍至官垌段路基挖石方20300m³,土方填筑77000m³,完成挡土墙3989.3m³;盖板涵106.9m。北通至五皇山景区三级公路全线路基已基本成型,已挖土方47万m³,占总挖方的91.4%;完成填方35万m³,完成总填方90.2%,完成两座小桥的下部构造和空心梁板吊装,完成全部12400m³砌体,完成4公里路面底层基底。
三是加强农村人饮项目管理。对全县2016-2018年人饮项目和新建人饮项目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排查,发现有5个人项目饮运行不正常,我县采取了6项措施进行整改,制定了《浦北县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实施方案》《浦北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充分利用“三个责任人”“三项制度”使建成项目有人管、有人及时清理和维修,从根子上彻底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正常使用,群众得到实惠,发挥应有的效益。
四是举一反三。对其他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开展自查自纠,对推进缓慢的,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责任,明确开竣工时限,倒排工期,加强监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对不能按时完成或正常使用的民生项目业主单位进行约谈,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肃问责。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民生支出和各项惠民工程支出。截至目前,全县共收回2016年及以前年度财政存量资金共12896万元,收回统筹使用资金600万元。落实资金3471万元,支持做好项目前期经费保障工作。
(二)关于“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弱化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党组织建设工作。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与离退休党员沟通交流,通过送教***、微视频、微课堂等方式实现机关单位党组织学习全覆盖,改善了离退休党员不参加支部会议的原状。印发了《中共浦北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党员干部职工工作的通知》,创新离退休干部职工党组织设置形式,规范组织生活,建立保障机制,为离退休干部职工党组织提供优良的活动环境。目前,我县已成立23个退休党支部并正常开展组织生活,每个退休党支部每月有300元工作补贴,每名党员每年200元的活动经费,党费100%返还退休党员党支部使用。
二是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印发《中共浦北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费收缴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党委(工委)督促各基层党支部加强与党员沟通,核实清楚党员每月应交党费金额,对确有经济困难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后可以少交或者免交。目前,我县排查出未按标准缴纳党费的党员203人,应补交党费8236元,已补交8236元。
三是开展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专项整改工作。印发《中共浦北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党组织设置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对已关停、改制或不正常运转,留守党员的人数不足3人以上的国有企业党支部,由各国有企业主管单位与在册党员沟通联系,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回到户口所在地党组织。目前,我县因企业改制、停产、半停产无法正常开展组织生活的11个党组织已将党员转接到党员居住地党组织,其中撤销3个运转不正常的国有企业党支部。
四是深入实施农村基层党建“三聚三强”工程。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坚持常态化联审,结合村“两委”换届回头看、处理违法村“两委”干部工作,对全县1580名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逐一过“筛子”,共发现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村两委”干部14人,实现全部清退并同步补齐补强。同时,多渠道选配,优化班子结构,2019年先后调整了111名村“两委”干部,其中党组织书记16名。
五是扎实推进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立县级领导挂点包抓、县级部门联抓、镇(街道)领导主抓、第一书记协抓、工作组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一村一策推进整顿转化。10月17日,组织召开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会议,明确包村单位、镇、村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整顿转化。目前,全县共排查出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38个,已整顿完成38个。
六是大力加强自然村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大力推进自然村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组通字〔2019〕***号)文件精神,对266个无党组织的自然村进行逐一排查,符合条件的自然村成立独立的党支部,对确实不具备设立自然村党组织的,通过设立网络党支部、调整优化党小组等形式,提高党的组织覆盖率。目前,全县共新建自然村党支部136个,其中单独组建13个,联合组建123 个,调整优化党小组112个,完成266个无党组织自然村党的组织覆盖。
七是加大自然村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对没有党员的自然村,通过镇村党员干部联系指导、自然村党支部划片辐射等方式,抓实对16个无党员覆盖的贫困村自然村发展党员工作。通过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年内发展党员2名,覆盖自然村2个,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转入党员3名,新增入党申请人11名,完成对16个无党员贫困村自然村的全覆盖。
八是积极推进行政村支书主任“一肩挑”。对不胜任岗位职责、工作不在状态、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进行调整处理,由能胜任岗位职责、工作状态饱满、群众反映好的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进行“一肩挑”。对任期内出现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空缺的,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另一名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提前谋划,加大培养村干部储备力度,到2021年进行村“两委”换届选举时,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总体实现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目前,全县已有28个村(社区)实现“一肩挑”,占比由2.3%提高到10.6%。
2.对“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落实民主集中制意识。将县直单位党组(党委)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纳入2019年10月份浦北县基层党建两随机调研内容,将《***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作为“三会一课”的必学内容,进一步落实民主集中制意识。
二是严格监督问责。县委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讨论人事任免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制定方案,不定期对全县党委(工委、党组)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0月底,结合第三季度党建“两随机”调研工作对各单位党组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三重一大”、“末位表态”、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对支部活动开展不扎实、会议内容记录不全面、程序履行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对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坚持每轮巡察把民主集中制内容纳入县委巡察范畴,重点查找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末位表态”等是否到位。目前,正在开展的县委第六轮巡察,有关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得到了发现并及时纠正。
三是结合主题教育进行对照检视、整改落实。结合主题教育,要求各基层党委(工委)针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规范、不严肃、不认真等问题进行对照检视,要求检视问题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基层党支部检视查找出问题460个,制定整改措施462项,目前完成整改359项。
3.对“落实选人用人有关要求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结合10月底的党建“两随机”调研工作对各单位党组执行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进行检查。10月份,在县委常委会上,县委中心组带头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二是严把干部审查关。认真做好干部拟提拔任用、评优评先、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的廉政审核工作,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严防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在10月提拔重用2名乡镇党政正职过程中,充分发挥了党组织把关作用,对配备的人选真正做到了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严格执行了廉洁自律“双签字”制度,确保了人选的质量关。目前,共对101名(次)领导干部拟任人选及497个(次)单位和集体、7316人(次)申报各类先进表彰、荣誉称号、年度考核、出国出境等进行廉政审查,其中,不予通过廉政审查36个(次)单位和集体、219人(次)。
三是加强对干部的考核和监管。严格按照相关程序,从动议环节一直到常委会讨论任用环节,充分听取了多方意见,征求县纪委监委、公安局、法院等部门意见,查核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在确保各方面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才提交常委会讨论通过。
四是强化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制定浦北县高层次人才培养方案,通过单位重点培养为业务骨干及中层领导,安排到县委办、政府办和攻坚办等县里重点部门跟班学习11人、选派扶贫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9名、挂任镇长(主任)助理4名,考录浦北县公务员6名,评聘中级职称8名。
五是继续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制定《2020年钦州市浦北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和《2020年浦北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对我县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进行修订完善,将经济、农业、招商、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医学类等专业列入我县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制定2020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计划招录经济、农业、招商、医疗卫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121名,为企业招录人才29名。分别赴武汉、西安、重庆、四川、南宁等城市参加钦州市“招才引智”外出招聘场次7场。
六是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严格执行《浦北县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激励的暂行办法(试行)》,编制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目前已分别赴广西医科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桂林医学院开展2019年浦北县医疗卫生人才外出招聘活动。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本科、专科共11人,2018-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需求计划共79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需求计划共35人。县直三家医院2019年聘用共125人,外出进修培训共90人。
七是优化留才服务环境。进一步完善人才公寓配套设施,配套了多功能阅览室、健身房、体育活动室、多媒体教室等多项一体化服务设施。打造人才自我管理模式,由人才公寓管委会负责管理多功能阅览室、健身房等,并谋划组织开展读书分享会等活动。开展了人才专题座谈会2次,发放生活补贴116.1万元,安家费补贴6.4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90万元,组织68人申报钦州市高层次人才待遇补贴71万元。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方面
1.对“落实‘两个责任’存在弱化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全县各级党委(工委、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工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工范围和分管领域的干部队伍建设负直接责任,确保“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做到既管业务又抓队伍。
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度。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在全县形成“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以上率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县委常规巡察和“联镇巡村”巡察的重要内容,强化对各级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是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监督作用。督促扶贫职能部门强化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认真排查梳理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并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目前,立案查处扶贫领域问题案件35件。县纪委向有关扶贫职能部门发出建议书22份,职能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2条,转立案36件。
四是加强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强化对部门“一把手”日常监管,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领导干部任期期间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9月份以来,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共2人次。深化落实书记约谈、谈话提醒等制度,2019年以来,全县抓早抓小开展廉政谈话、谈话提醒和书记约谈1118人次,其中县处级领导开展谈话提醒146人次。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管,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和问题,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问责,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2019年9月以来,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57人次。
五是督促整改责任落实。责成县政府办公室立即对财务档案资料进行重新梳理、核算、归类、装订,并分门别类,妥善归档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履行财务审核、审批职责;规范设置会计账目,正确使用会计科目,科学界定各类支出。9月底,政府办公室已完成财务归档核算。
六是推动专项整改落实到位。责成车辆运行维护费连续3年超预算的县发改局、县乡公路所、石埇镇等3个单位超预算部分经费共411782.92元退回国库,同时责成这3个单位查明超预算原因,采取举措,完善公车使用机制,长期坚持。
七是深入开展举一反三。要求全县各部门立即开展财务管理及“三公经费”自查自纠。同时,强化财务管理监督和审计监督,由县财政局牵头,联合审计等部门,对重点机关事业单位进行抽查,对存在财务管理混乱、“三公经费”使用不合理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对不认真自查整改的单位及领导严肃问责。
八是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在项目经费和非税工作经费中列支的年度编列全口预算,严格按照经济分类科目编制预算执行,并把车辆运行维护费单列出批复预算,明确单位的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加强车辆运行维护费等“三公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2.对“工程项目监管存在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浦北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浦政规〔2018〕6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建设单位监理服务费的计算,防止高估冒算的情况。责成相关企业对增加工程量未履行变更手续、违规计算建立服务费等问题,完善相关手续,追回多支付的工程监理服务费。9月份至今已有四个建设单位,送七个监理服务费项目进行评审,审定金额702.55万元。同时,举一反三,要求全县各建设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违规拆分工程项目、增加工程量未履行变更手续、违规计算工程监理服务费等问题开展一次大排查,如有违规,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二是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要求各项目责任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开展自查自纠,对项目招标投标进行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充分利用新上线“政采云”平台,进一步推动“互联网+政府采购”发展,促进政府采购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优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我县政府采购项目没有因把关不严而出现违规拆分采购项目的现象发生。
三是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浦北县政府投资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及有关规定,确保真实、及时、准确,超过合同价10%或100万元的变更,按程序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对于存在工程变更的加大项目招投标、合同、工程、变更签证、监理服务费等内容审查力度,确保项目建设依法依规。截至目前,全县清理出2018年以来100万以上项目审结超合同价10%项目57个,超合同金额567万元。
四是完善相关管理规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钦州市有关规定,拟定了《关于浦北县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监理费用管理规定(试行)》,推动纠正了“以审代结”做法,逐步回归“以审促管”审计监督职能,要求项目主管部门在送审施工图预算(控制价)时一并将项目监理服务费报送浦北县财政评审中心进行评审或备案。
五是严格执行工作流程。通过公开招投标建立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监理单位定点库,要求建设单位在选取监理单位时严格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计算监理费,并由县政投办在项目备案时审核把关。目前,发现涉及招标、签证、监理等方面存在问题18个,督促限时整改问题18个。
六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各项目建设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强化法纪意识,切实做到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工作。目前,我县共督促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会、培训班9次,共培训人员174人次,有效增强了业务水平,强化了法纪意识。
七是不定期开展检查。加强监管部门之间沟通协作,组成联合工作组,不定期开展检查监督工作,确保项目在各个过程合法合规。截至目前,由县政府办牵头成立了联合工作组,累计开展部门项目协调会3次,开展联合检查督查4次,推动解决项目问题7个,确保了项目各环节的合法合规。
3.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单位深入细致查死角、防细节、排隐患,对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虚报差旅费等问题及时整改,目前已退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差旅费会议伙食补助等175633.4元。
二是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将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发放会议伙食补助、虚报差旅费等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列入年度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清单和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加大日常监督力度,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强化作风纪律和教育提醒,坚持点名道姓通报常态化,形成有力震慑。
三是严格执纪问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四风”,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虚报差旅费、违规发放会议伙食补助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案明纪,及时通报对有关单位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督查情况,督促整改落实,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2019年以来,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34件,结案3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2批次,其中9月份以来,结案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1批次。
三、持续发力,切实巩固巡视整改成效
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以“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地抓好深化整改工作,巩固拓展集中整改成效,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努力实现“北部湾美丽后花园”和“国际康养胜地”的奋斗目标。
(一)提高政治敏锐力,着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对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科学判断,以及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整行装再出发的重大部署,进一步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强化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坚定不移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全县工作中,不断提升县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主动担当,高标准持续深入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强化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标准不降、节奏不缓、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问效,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回潮反弹。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整改,把巡视整改作为铸魂工程、强身工程、筑基工程,在强力治标的基础上,加大治本的力度,着力把老问题和新问题、现实问题和历史问题一并解决好,注重根本建设、基础建设、长远建设,构建管党治党常态长效机制。持续改进作风抓整改,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把作风问题往深里抓、实里查。对有令不行、顶风违纪的,从严从快、追责问责,做到有责必担、失责必究、问责必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减,营造并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深化整改,推进各项事业发展。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把巡视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重要部署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融入到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融入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深入推进“三大攻坚战”“产业发展攻坚年”和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提升年”活动,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氛围,加快建设“北部湾美丽后花园”和“国际康养胜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77-8216332;邮政信箱:钦州市浦北县投资大厦2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535399),电子邮箱:pbxcb6332@126.com。
中共浦北县委员会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