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蒲塘镇第一初级中学小卖部招标公告
兴业县蒲塘镇第一初级中学小卖部租期即将到期,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下学期继续向社会公开招标。学校小卖部整体招租,现有学生830多人,实行自负盈亏责任经营。
一、投标人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1.玉林市辖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为玉林市户籍。
2.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300 万元。公司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
3.公司注册至少一年。公司(法人)现在经营兴业县辖区内中学小卖部(须学校提供有效证明,其内容为:公司名称、法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经营起止时间等)。
4.公司(法人)无犯罪记录(公安机关开具)。
5.开标当天学校要验证全部原件(身份证,无犯罪证明,公司公章,公司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公司(法人)现在经营兴业县辖区内中学小卖部的证明,请参标者全部要带原件来)。
二、投标人的经营日期、范围及要求如下:
1.经营日期:2021年2月3日至 2022年7月5日
经营时间:每天经营的时间为四段:第一段(6:00-6:30),第二段(11:15-12:00),第三段(17:00-18:30),第四段(21:20-22:00).
2.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不得经营三无产品(即无厂家、无生产日期或超保质期、无卫生许可证),不得经营高典、高盐、高脂肪食品,不得经营早餐、辣条、烟酒、变质食品、扑克、玩具***等有可能引诱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物品、其它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
3.每次进货要索证、记录进货日期、地点,并且存档备检。抽查三次不合格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不退回租金。
4.中标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行办理所需要的一切证件,费用自理。学校在责任和能力范围内予以协助。
5.中标方分2期交付租金,第1期于春季期开学前5天前交付一半租金,另一半于6月 30 日前交清。否则学校中止合同,不支付中标方任何费用、不赔偿中标方任何损失、不退还信誉保证金。
6.中标方在中标期内禁止转让,否则学校中止合同,不赔偿中标方任何损失、不退租金、不退信誉保证金。
7.中标方进场前预交贰仟元水电费(租期满后多还少补),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营业时间,违约营业每提前或延后一分钟罚款 500 元。”的规定,违约营业达到 3次以上的,学校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不退租金、也不退信誉保证金,所有责任及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8.因食用小卖部销售的食物发生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如确实为中标方销售的食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中标方除需负担全额的医药费外,还应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学校并立即解除此协议,租金、信誉保证金不退还。
三、招标方式及时间
1.招标采用公开明标方式,标底壹拾壹万元(¥110000元)。投标时需要交保证金叁万元(¥30000元),中标后转为信誉保证金。投标价高者得,如没有达到三家以上公司报名招标的,择日重标。
2.招标公告时间为 2021年1月26 日至2021年2月1日。
3.报名时间为 2021年2月2日 8:30—17:00。
4.报名地点:符合条件的公司请于2021年2月2日前带有效证件及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证明先到学校审核合格后,由学校开具介绍信(盖学校公章)到兴业县教育局勤工俭学服务中心验证,验证合格后才可报名。
5.开标时间:2021年2月3日上午9:00。
6.开标地点:兴业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具体事宜向兴业县蒲塘镇第一初级中学咨询。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 137****0999,黄老师: 139****80***,县教育局勤办室电话:0775—3761002
兴业县蒲塘镇第一初级中学
2021年1月25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