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市关于实施新建商品房及一手车位(库)购房契税补贴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合理住房需求,降低购房成本,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我市将实施新建商品房及一手车位(库)购房契税补贴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标准及相关优惠政策
本政策实施期间,在合山市辖区范围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及一手车位(库)并缴纳契税的购房人。
(一)实行契税补贴。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合山市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及一手车位(库)并在2023年1月31日前缴纳契税的购房人,可享受100%的契税补贴。
(二)给予购房补贴。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合山市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同时在2023年1月31日前缴纳契税的购房人,按照购房款总额的1.0%给予奖励,奖励上限最高为1万元。
(三)人才购房补贴。原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间实施的合山市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继续按原政策标准执行,其中购买新建商品房且已享受合山市人才购房补贴人员,在此购房契税补贴政策实施后,可在政策受理时间内同时申请契税补贴及购房补贴。
二、补贴方式
(一)契税补贴。在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新建商品房及一手车位(库)买卖合同的签订(合同签订时间以来宾市商品房网签备案系统为准),同时在2023年1月31日前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一手车位(库)仅需完成买卖合同签订,无需进行备案)并缴纳契税的购房人,契税补贴通过促销费活动以消费券补贴的形式发放。
(二)购房奖励。在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合同签订时间以来宾市商品房网签备案系统为准),同时在2023年1月31日前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并缴纳房产契税的购房人,购房奖励通过促销费活动以消费券补贴的形式发放。
三、补贴办理流程
(一)补贴及奖励申领有效期。有效期自2022年9月10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止,以成功缴税时间为有效时间,受理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至2023年2月28日,超期不申领补贴视为自动放弃契税补贴和购房奖励资格。
(二)补贴及奖励申领需提供的材料。由申请人提供《合山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及车位(库)补贴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购房合同、商品房备案证明、契税完税凭证(佐证材料均需审核原件,收复印件)至市住建局二楼211办公室申请办理购房契税补贴及购房奖励。
(三)申领补贴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由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税务局对申报人员购买新建商品房、一手车位(库)及契税缴纳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不通过的,统一由市住建局告知申请人;对审核通过并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住建局将发放名单反馈至市财政局,拟享受补贴人员凭身份证件、购房合同原件和审批表格到市财政局领取消费券,消费券仅限于指定的零售企业使用。
(四)退房退补办理流程。个人领取补贴后发生房产交易取消行为而需要办理购房奖励、契税补贴退还的,由领取补贴的个人将补贴原路退回,相关退款确认到账后,市房管部门方可办理有关房产交易取消手续。
五、其他
(一)申请人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取得购房契税补贴资格并获得购房契税补贴的,经核查属实的,责令退回消费券,已使用消费券的按消费券面额退还现金,作为不良信息记入其信用档案,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预算资金、拨付和监管等工作,市税务局负责做好税收政策宣传,市住建局负责联系各房地产企业做好方案宣传推广,市经贸局负责对接可使用消费券的零售企业并提供零售企业名册。
(三)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提高购房者积极性并缴纳契税;要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纳税人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服务;要加强管理和监督,杜绝骗取补贴资金、契税等违规行为的出现。
(四)本公告由市住建局负责解释,相关政策及相关信息,可以向市住建局咨询。
联系电话:市住建局:0772-8916651。
合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