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晋城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一、晋城市直工委概况
负责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规划,领导市直机关及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党的工作。根据所属各部门、各单位机关党建工作的特点,做好对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的分类指导和管理工作。
1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规划,领导市直机关及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党的工作。根据所属各部门、各单位机关党建工作的特点,做好对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的分类指导和管理工作。
(二)指导和组织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协同市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实施、监督、检查市直机关的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负责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其成员的考察、审批任免、考核、培训工作。
(四)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市直各单位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领导市直纪工委(市直监委)的工作,领导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
(五)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做好对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审批所属党委、总支、支部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指导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协助党组(党委)管理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协助行政领导改进工作,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
(七)领导市直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指导市直各部门的统战(对台)工作。
(八)加强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的联系和协调。加强与各县、市、区直属机关工委的联系,指导全市机关党的工作。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向市委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九)承担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直工委内设 3 个职能部(室)。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和反映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情况及贯彻落实市委重大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综合各部门的意见,提出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档案、接待、信息交流、日常值班以及保卫和保密工作;负责行政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的综合协调;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和转办等工作,起草市直工委有关文件;管理工委的干部人事、劳资及人事档案工作;负责市直各部门的统战与对台工作。
(二)组织部
负责指导市直各部门党组织坚持党的组织制度,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搞好党员管理教育,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和处理不合格党员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管理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各机关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和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考察、考核、培训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党内统计和党费收缴、使用工作;受理党组织、党员的申诉和来信来访,落实有关政策;负责各机关党组织报送的党员因私出国、出境的审批手续。
(三)宣传部
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党员和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进行形势和任务教育;负责市直机关干部理论教育的规划、实施和检查督促;调查了解和反映党员、职工思想动态,指导各部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和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党员教育和干部职工的普法教育工作;组织市直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聘工作。承办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3派出机构
根据所担负的职责和职能,市直工委设置 3 个派出机构。
(一)市直属机关纪工委(市直属机关监察委员会)
为市纪委、市监委的派出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受市纪委(市监委)和市直工委双重领导。
负责领导市直各部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监督、检查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协同有关部门对党员进行党风和廉政建设的教育;查处、审理市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的重要案件;按照规定范围,决定或批准、改变或取消对党员的党纪处分,受理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处理来信来访工作。
纪工委内设一个正科级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市直纪工委的日常工作。
(二)市直机关团工委
为团市委的派出机构,受团市委和市直工委双重领导。负责对市直机关团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进行指导;提出市直机关团的工作规划;指导下级团组织围绕市委和市政府的主要任务和中心工作,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了解和掌握市直机关青年工作的情况,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各直属团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审批工作;协调机关党组织做好团干部的培养、考核、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发展团员、超龄团员离团、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和团员的奖惩工作。
(三)市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市直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
为市总工会派出机构,受市总工会和市直工委双重领导。负责指导市直各部门机关工会工作,反映广大职工的意愿和要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广泛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协助有关部门改善职工集体福利事业;为基层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法律咨询及信息服务。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市直机关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引导各机关妇女组织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向有关部门和上级妇女联合会推荐妇女人才,推动妇女参政等工作。
4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晋城市直工委预算主要包括机关预算
纳入晋城市直工委预算的单位:晋城市直工委机关
二、晋城市直工委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
1.2016年市直工委收支预算总表
1.1. 2016年市直工委收支预算总表(市本级支出)
1.2. 2016年市直工委收支预算总表(补助县级支出)
2. 2016年市直工委预算总表—收入
3. 2016年市直工委预算总表—支出
3.1. 2016年市直工委预算支出表—人员经费明细表
3.2. 2016年市直工委预算支出表—日常公用经费明细表
3.3. 2016年市直工委预算支出表—市本级实施项目支出明细表
3.4. 2016年市直工委预算支出表—补助县级项目支出明细表
4. 2016年市直工委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5. 2016年市直工委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表
6. 2016年市直工委预算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
7. 2016年市直工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财政拨款
三、晋城市直工委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晋城市直工委2016年收入预算344.1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本年收入2***.77万元,上年结转79.4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1、基本支出217.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6.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6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支出50.18万元。基本支出系按2016年底实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
2、项目支出127.00万元,主要用于专项业务费类项目37.60万元,党建活动经费37.60万元,大型购置费类项目89.40万元,党建活动室设备购置10.00万元,党员档案信息管理系统79.40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4.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3.33%,比上年决算减少78.26%。
4、采购办公设备54件,总计10.61万元。其中笔记本电脑3台,计2.1万元;传真机1台,计0.2万元;打印复印机1台,计0.85万元;文档扫描仪1台,计0.6万元;音响设备组合1套,计2万元;办公沙发3套,计0.75万元;图书柜4个,计0.5万元;办公桌12张,计2.16万元;文件柜8组,计0.6万元;办公椅20把,计0.8万元。
中共晋城市直工委
2016年11月9日
责任编辑: 莫潞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