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盘锦市大洼区第一届委员会召开第163次常委会会议
7月11日,中共盘锦市大洼区第一届委员会召开第163次常委会会议。区委书记杨栋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代区长林学玮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彦龙,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王志刚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精神和《***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及群团部门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讨论研究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大洼主城区教育布局的实施意见》《盘锦市大洼区关于2020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方案》《关于大洼区推进国有农场居民点住房用地改革试点工作的补充意见》《盘锦市大洼区关于与盘锦京环公司签订城乡一体化大环卫补充协议的意见》。
会议指出,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的政治资源、执政资源。党的机构编制工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高屋建瓴、内涵丰富,为我们做好机构编制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全区上下要认真学习领会******的***精神,严格执行好《***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扎实做好全区机构编制工作。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党管机构编制意识,坚决落实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在党管干部、党管组织的全流程中统筹谋划;各镇街、相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定不移地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夯实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要紧密结合实际,将《条例》的贯彻执行与我区机构改革紧密结合,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能职责,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真正做到各项职能职责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要以机构编制工作为抓手,持续深化行政和事业单位改革,管好人、用好人。要强化制度落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维护“三定”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区委组织部和区委编办要落实好机构编制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三定”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规行为,确保《条例》在我区贯彻执行到位。
会议指出,上半年,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及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工作大局,担当履职、积极作为,为我区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会议强调,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要主动服务发展大局,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认真组织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做好议案建议办理,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区政府党组要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按照“六稳”“六保”要求,落实好“四争四抓”,尤其突出抓好“四项重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各项指标任务。区政协党组要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强化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积极参政议政,踊跃建言献策,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专门协商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区法院党组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促进审判能力现代化,坚持司法为民,深化司法公开,着力***执行难,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为大洼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区检察院党组要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更好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项检察职能,维护司法公正公信,为大洼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
会议指出,年初以来,群团部门始终围统区委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了桥柔纽带作用,贡献了重要力量。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党的领导是做好群团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组织必须负起政治责任,加强对群团组织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群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群团组织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服从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重视依靠群团组织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群众中的贯彻落实,更好践行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群团组织要经常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深入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党的决策部署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把党的关怀送到群众中去。各级党组织要指导群团组织,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团结动员群众为大洼发展贡献力量;群团组织要坚持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明确职责定位,展现自身价值,更好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强调,教育是百年大计,要坚持提早谋化布局,对现有教育资源进行的优化配置,在全区范围内统筹优化布局,做到谋长远、谋大局。各镇街要在增强教师队伍力量、提高办学水平方面拿出具体建议;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会议强调,推进国有农场居民点住房用地改革试点,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对于深化土地要素改革、盘活农村闲置资源、促进乡村振兴、推动全域城乡一体化、助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价值。要纵深推进试点改革工作,完善并推动国有农场居民点用地有偿使用制度,实现农村住房用地配置的市场化,显化农房及土地使用权的财产价值,提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收益,实现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多元投入、城乡之间的双向互动,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城乡统筹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
会议要求,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保证环卫工作服务质量,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推动,不断提高居民对环卫工作的满意度。各镇街要严格核实垃圾清运情况,核准每天、每次清运量,做到时间、数量准确无误;要主动与京环集团对接,研究解决人员分流、劳务派遣等问题,降低环卫工作运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