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公益诉讼难上难委员建议发文支持社会组织
今年1月1日实施的新环保法从制度层面打开环保组织公益诉讼污染企业的大门,昨日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敖斌建议政府发文支持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但据记者了解,佛山并没有符合资质的环保组织,多数环保组织对诉讼“目蒙茶茶”。
昨日,记者采访我市多家环保社会组织,提及“环保公益诉讼”,听到最多的回答是“没听说过。”即便听说过,也不了解其实际内容。记者从佛山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获悉,目前佛山只有一个市级环保组织——“佛山市环境科学学会”成立5年以上,但该组织名存实亡,其主管单位佛山市环保局也已经向社保局提出注销该组织的请求。其余环保组织成立时间集中在2012年之后,换而言之,佛山市目前还没有一家环保组织具有提起环保公益诉讼的资质。
佛山市政协委员敖斌也关注到了环保公益诉讼的话题,在本次两会中,他提交了“建议尽快落实环境公益诉讼主体,以司法手段解决我市环境污染治理难”的预案。敖斌表示,目前,我市大力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治理,但手段单一,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的顽疾。就日常经验来说,行政执法随意性大,更容易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干扰,而一旦诉讼进入司法程序,各方干预相对比较困难。另一方面,环境公益诉讼是一个系统工程,由法律认可的社会组织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相对比较理性。“通过公益诉讼可以节省大量财政经费,还可以把法院判赔的款项用于环境治理,这样不仅可以节约财政经费,而且对潜在的环境污染者可以起到一个预防和警示作用。”
敖斌说,有了法律支持,政府也要注意落实。一旦遇到环保问题,环保组织要主动提起诉讼。“市委市政府可以下发这方面的文件,这个文件的内容允许、支持社会组织提起环保诉讼。”
(文/佛山日报记者张少鹏、庞文彬、岑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