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批企业获得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资格
近日,山东菏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获得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资格。这是我市首批企业获得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资格,标志着我市在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上进入了新的阶段,真正实现了评价人才由政府“说了算”到企业“说了算”。
获得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资格的企业,可以在批准的职业、等级范围内,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在评价内容上,更加突出企业自身的特点,侧重对人才的职业能力、工作业绩、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考核。在评价方式上,可以结合企业各自的生产实际,灵活运用考核鉴定、考评结合,过程化评价和直接认定。
企业通过自主评价为考核合格人员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山东省技能人才数据库。企业按规定享受培训、鉴定补贴等政策,并可参评、申报山东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和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同时,纳入山东省技能人才数据库的考核合格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领取技术技能提升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