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银行将试办个人人民币业务范围包括存款兑换汇款和***
据新华社香港11月18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董建华18日下午宣布,中国人民银行同意为香港银行试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安排。
董建华在1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将于2004年元旦前后在香港银行试行办理的个人人民币业务的范围包括人民币存款、兑换、汇款和***业务。业务范围先只限于
方便个人消费,不涉及投资等资本项目的安排。
董建华表示,香港所有持牌银行均可以参与逐步开展这四项人民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