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个市直单位履行职责和作风建设民主评议有结果综合满意率提高两个百分点
青岛日报讯 日前,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组织有关部门、专家、特约监察员及群众代表,对92个市直单位履行职责和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评议。结果,接受评议的单位整体综合满意率平均为87.22%,较去年提高了近2个百分点。
这次评议通过社会调查和问卷测评,共收集到1729条意见建议。结果显示,在92个接受评议的单位中,综合满意率在90%以上的有20个单位,综合满意率不足80%的有7个单位。其中,党务部门整体综合满意率平均为90.34%,政务和社会事务管理部门综合满意率平均为89.83%,群团组织综合满意率平均为88.70%,经济协调与发展部门综合满意率平均为87.59%,农业职能部门综合满意率平均为87.19%,科教文卫体职能部门综合满意率平均为86.63%,司法与社会综合管理职能部门综合满意率平均为83.28%,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综合满意率平均为81.08%。按照评议内容划分,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的综合满意率平均为87.7%(提高2.6%);对部门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方面的综合满意率平均为87.4%(提高1.3%);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综合满意率平均为87.2%(提高2.9%);对工作效率的综合满意率平均为87%(提高2.4%);对实行政务公开、兑现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的综合满意率平均为86.2%(提高2%);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综合满意率平均为85%(提高2.4%)。
这次民主评议扩大了被评对象,由去年的80个单位增加到92个,同时实行行风评议和目标绩效考核统一组织、分类统计,并建立了测评网,充实了管理服务对象,随机抽取样本比去年增加了800个,增幅达60%,大大增强了民主评议的客观性、真实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