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123工作法扎实开展执法证申领工作
为进一步充实行政执法力量,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兰山区扎实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证申领工作。
一是严把“一个关卡”,确保申领人员在职在编在岗。严格按照《山东省行政执法条例》和《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申领人员必须在职在编且在行政执法岗位,党务、行政、后勤、工程技术等非行政执法岗位的人员;聘用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借调人员、编制所在组织无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法受委托的混岗使用人员不得申领执法证。
二是组织“两次考试”,考察申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各单位在申报人员信息前,组织单位内部培训考试,选拔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的执法人员申领执法证件。报经省司法厅审核通过后,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培训考试合格的,方能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可上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三是开展“三级联审”,彰显行政执法资格权威性和公信力。行政执法资格申领信息经过省、市、区三级联审,坚决杜绝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办理执法证件。经审核,兰山区10个区直单位的54名拟申领人员通过初审,8个镇街道的65名拟申领人员通过初审,共计119名。
近年来,兰山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提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坚决整治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等乱执法、不执法现象,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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