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香溪河干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通告
兴山县人民政府关于
开展香溪河干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即:香溪河(兴山至秭归段)。
以香溪河干流流经本县的河道岸线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统一确权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约为半年。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范围:昭君镇(大礼村、陈家湾村、响滩村、金乐村、昭君村);峡口镇(竹溪村、峡口居委会、平邑口村、白鹤村、秀龙村、泗湘溪村);古夫镇(中阳垭村、古洞村、麦仓村、北斗坪社区居委会、夫子社区居委会、深渡河村、平水村、争议地、龙珠社区居委会)。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兴山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