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050号)
蔡征补公告[2020]第50号
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蔡甸区奓山街丘林村、红焰村,大集街鹤林村的集体土地,其中:农用地17.8265公顷(含耕地9.3188公顷)、建设用地2.34***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并于2020年6月28日发布了《征收土地启动公告》(蔡土告字[2020]5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20.1729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蔡甸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联系电话:027-69813310
特此公告
蔡甸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