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整改方案第248(241)5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全省44个县(市)中仍有8个没有建成垃圾无害 化填埋场,部分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大量生活垃圾简易 堆存于河边、沟边、路边、村边,污染十分严重。有关资料显示,全省现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299处,堆存垃圾总量达***4万立方米;大面积水上漂浮垃圾27处、总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仅2017年前4个月就清运河道垃圾90多万立 方米。
二、整改目标
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集中整治工作, 基本解决垃圾场超负荷运行问题。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核实数据。按照省有关要求,组织各区县(市)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再排查、核实。
2.建立工作台账。以区县(市)为单位,建立和完善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设施管理台账,强化生活垃圾处理设 施运行管理。督促指导各区县(市)建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工作台账。
3.编制整治规划。制定分类整治规划,明确年度实施 计划、目标任务、整治模式、整治要求及保障措施,到 2020年,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集中整治工作。
4.完善基础设施。制定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弥补短板, 整合建设资金,实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5.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 点排查整治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同时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全面形成有利于推进工作的舆论氛围。
6.组织排查清理。按照省水利厅要求,市水利局组织 对河岸垃圾进行排查并组织开展河道垃圾清理工作。
7.形成抵制自觉。充分发挥基层水利站、水管员作用, 引导沿河群众自觉抵制向河道倾倒垃圾行为。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进一步核实数据。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意见整改任务后,立即安排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部署和排查。经排查大东区不存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2.建立工作台账。大东区每天所产生生活垃圾,通过垃圾转运压缩站将垃圾压缩后通过专用垃圾运输车或直接通过专用垃圾压缩车将垃圾运至指定垃圾填埋处理厂,由于在大东区范围内没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地,因此大东区没有生活垃圾填埋设施管理台账。大东区不存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因此没有建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工作台账。
3.加大宣传力度。大东区编制我区2017一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规划,根据2017年垃圾分类工作安排,开始推进大东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来普及垃圾分类知识。通过建立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设立垃圾分类引导员等措施,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通过“小手拉大手"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推动整个社会"的目标。通过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发动全社会共同缔造,充分调动广大市民自觉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全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养成全民主动垃圾分类的好习惯。通过信息发布平台、社会媒体等多种宣传方式,使广大群众认识到河道水域保护保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舆论引导力度,增强了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4.组织排查清理。为保护大东区所管辖河道环境卫生,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印发《大东区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相关责任部门要制定河道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好河(段)长制制度。同时要求责任单位对流经本辖区河道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实现了河更畅、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的工作目标。
公示时间: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10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沈阳市大东区工作协调组。
联系电话:24856806 88219570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大东区观泉路175号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431室。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