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有6个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指定收购库点
本报讯(记者 郭琪)记者在市粮食局获悉,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正式下发了《关于2010年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收购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今年我省继续实行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收购政策。我市的南岔国家粮食储备库、汤旺河区振兴粮库、新青区粮库、铁力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铁力双丰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嘉荫县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为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指定收购库点。
据了解,国家规定我省临时存储大豆收购期限为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在收购期限内,挂牌收储库点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对农民交售的大豆不限收、不拒收,切实做到敞开收购。此次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收购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等级内的国产新大豆,挂牌收购价格为每市斤1.90元(国标三等质量标准,完整粒率85.0%、水分含量13%、杂质含量1.0%),相邻等级之间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如了解相关临时存储大豆收购政策详情,可登录伊春市粮食局网站www.ycslsj.gov.cn/或拨打电话0458-3603012向市粮食局仓储农村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