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鉴于周边区县疫情情况和目前我县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扩散,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省外和有疫情确诊病例地区来(返)沐人员要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入住宾馆主动报备,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照防控要求积极做好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工作。对故意隐瞒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拒不配合执行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从3月31日起,暂停KTV、网咖、茶馆、***室(麻将馆)、洗脚***店、电影院等密闭场所经营活动,暂停广场坝坝舞、农村坝坝宴等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控各类会议、论坛、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倡导“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所有宾馆、酒店、农家乐暂停承办5桌以上的宴席。
三、车站、超市、农贸市场、餐馆、酒店、景区景点、各类门店等公共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措施。经营场所从业人员不戴口罩或不提醒消费者落实相关防疫措施的,将依法依规责令整改,直至停业整顿。
四、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按规定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所有药店实行店外保持1米间距排队购药,暂时停售“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生素药”。
五、坚持勤洗手、多通风、常消毒、出门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主动做好疫苗接种。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向村(社区)工作人员或网格员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基础上,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责任,对因执行防控要求和措施不严格、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个人和集体,将严格按照“谁的人、谁负责”“谁失控、追谁责”“谁瞒报、追责谁”的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沐川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