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挽回损失3800多万元
2015年8月,位于中天街的某服饰店因门店转行,在签订虚假劳动合同、并未为员工购买劳动保险的情况下,突然将34名员工全部口头辞退。在司法部门的维权帮助下,共为这些员工挽回经济损失40多万元。目前案件正处于法院判决生效阶段,下一步将涉及到强制执行。
这只是市政府“为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一个缩影。
2015年,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220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2400件,为弱势群体和农民工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3800多万元。
“2015年我们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注重从源头上解决困难群众利益问题,完善法律援助介入信访工作机制。其次是突出重点对象,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将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列为重点援助对象,做好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斌介绍,为进一步服务困难群众,该中心还积极创新思路,探索新的法律援助模式。如开辟便捷式绿色通道,对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实行“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对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服务,对一时难以出具困难证明的农民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和可能引起群众性上访事件的申请人实行先行受理指派,事后再查证补办手续等。此外,还积极探索以非诉讼方式提供法律援助工作模式,对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赔偿等援助案件首先以非诉调解的方式,依法调处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调解不成的再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这样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及经济负担,又促进了社会矛盾的化解。(记者章辉 通讯员李本安 赵国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