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玻工艺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境保护局拟批准《佛山市三玻工艺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5月22日至5月28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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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佛山市三玻工艺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佛山市三玻工艺品有限公司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金港路60号四座 | 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1158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793平方米,包括办公室、生产车间、仓库和休息区等。项目主要从事玻璃工艺制品的加工,原料玻璃杯为外购,年产玻璃工艺制品360万只。项目员工8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项目全年工作300天,实行1班制,每班工作 8 小时。
| 1、项目外排的废水包括清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的年产生量为2448吨,生活污水的年产生量为8***吨,分别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较严者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佛山市三水区金本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交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2、项目喷漆和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密闭收集,从严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喷漆漆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机废气和漆雾经收集后合并处理,共用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机械噪声,通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内机械设备,对产生噪声、振动的工艺和设备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确保项目边界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尽量回收利用。各类固废在厂内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