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丹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丹财发〔2018〕18号)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南丹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丹财发〔2018〕18号)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统一部署,按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3〕17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2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实施细则》(桂财库〔2016〕12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基本目标和原则
1.工作目标。按照建立现代国库管理制度的要求,以系统工程思想为指导,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为基础,利用一套“标准规范”,依靠“电子凭证安全支撑控件”和“自助柜面”两个软件,打通财政、人民银行、代理银行三套系统,实现财政部门、人民银行、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四方电子化管理。
2.建设原则。按照全国统一要求、统一规范、统一标准,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模式,优化业务流程,规范自助柜面管理,做好技术保障,推动支付电子化管理向纵深发展,实现财政国库资金“支付安全、效率提升和成本降低”。
三、实施步骤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站在总体布局角度进行统筹和规划,在科学实施方法的指引下,做好基础工作,由简到繁,循序渐进,逐步建立完善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体系。
(一)运用科学实施方法。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要将系统工程的一般理论和基本方法应用到实践中,抓住财政部门与人民银行之间、财政部门与代理银行之间、人民银行与代理银行之间、预算单位与财政部门之间和预算单位与代理银行之间这个几个关键环节,按照环节逐步实现支付电子化,将复杂问题简单化、抽象化、模块化,从而将不同类型的支付业务平稳顺利地全部纳入电子化管理。
(二)做好基础准备。在电子化管理项目实施初期,要做好相关基础准备工作,主要从加强组织管理、夯实制度基础、做好技术准备几个方面着手。
(三)搞好业务规划。对国库业务进行科学规划,合理调整,建立“环环相扣,互相牵制,有始有终”的完整管理链条,形成一整套高效审核、实时传输、动态校验的电子凭证运行机制。
(四)统筹系统部署。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部署,涉及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三方,要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厅要求,采用系统三方对等部署原则,合理划分边界,还要综合考虑未来的发展和现实的需要。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