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乐平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公众意见的公告
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进一步规范乐平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行为,保证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过程公平、公开、公正,增加农村集体资产收益,维护农村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佛府办〔2017〕44号)《佛山市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三府办〔2019〕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我镇修订了《乐平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0年4月28日前将有关意见或建议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以下邮箱:lpzf@ss.gov.cn。
乐平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