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发改委到兴仁县检查陆关工业园标准化厂房配电工程招标投标工作
,发改委接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函反映,兴仁工业园陆关轻工区12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一期(40万平方米)高低压配电工程招标投标初步方案存在标段划分和资金来源不准确的问题。接函后,州发改委经过认真研究,明确由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林牵头,率体制改革科、基础产业科负责人及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电力工程、供电用电工程专家徐晓东到兴仁陆关工业园区和兴仁县发改局实地调查兴仁陆关工业园12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一期(40万平方米)高低压配电工程招标投标有关情况。
经查,兴仁县工业园区陆关轻工区12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工程业主是兴仁县国有全资公司贵州金凤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和经营。兴仁工业园区陆关轻工区12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40万平方米)共划分为12个地块,目前已完成其中5个地块(8号、10号、11号、14号、15号)的2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建设,企业已陆续入驻。兴仁县根据厂房建设地块分区和厂房建设进度以及企业入驻需要,计划分批分期组织实施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的高低压配电工程。因各个地块入驻企业情况和建设进度要求不同,因此将本工程划分为12个标段,项目的建设资金由贵州金凤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筹集。根据掌握情况,资金来源分为两部分,其中银行贷款70%,贷款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其余30%由业主自筹。根据兴仁县与国开行的约定,项目按照国家开发银行的标准及要求实施,且业主自筹的30%用于项目建设后,国开行才会按月按工程进度拨付70%的贷款。
由于兴仁县发改局相关工作人员对关于招标投标相关规定不够熟悉,在关于《兴仁工业园陆关轻工区12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一期(40万平方米)高低压配电工程招标投标初步方案核准的批复》中,对项目划分为12个标段说明不够清楚,且12个标段中第五标段、第六标段、第七标段投资均超过200万元,违反了国家关于超过200万元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的规定。
经对项目相关情况进行查实后,州发改委纪检组长李林要求:一是责成兴仁县发改局立即收回《关于兴仁工业园陆关轻工区12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一期(40万平方米)高低压配电工程招标投标初步方案核准的批复》(仁发改批(2013)6号。二是要求兴仁陆关轻工业园区据项目实际情况,重新报批招投标方案。
,州发改委就兴仁县标准化厂房招标投标方案有关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