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合和大道北侧明阳路东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
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联合拍卖出让公告 佛山市高明长隆拍卖有限公司 GMT2011038P【佛明(拍)2011-038】
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受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委托,拍卖人将对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文件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使用权面积 (m2) | 规划用地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土地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 | 竞买 保证 金(人民币) | 起拍价 (人民币) | 增价幅度(人民币)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
明城(规)设函[2011]011号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合和大道北侧、明阳路东侧 | 67026.6 | 67026.6 | 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商服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成交之日起计算使用年限 | ≤3.8 | ≤40% | ≥35% | 1075万元 | 5362.128万元 | ≥55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8月24日至2011年9月15日12:00前(工作日)到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或佛山市高明长隆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9月15日12:00前(工作日),到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15日12:00前。有意竞买者请于2011年9月15日12:00前将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帐户:
账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帐号:8002***********54; 开户银行:佛山市高明区农村信用社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帐号:606****0003875; 开户银行:佛山高明顺银村镇银行;
账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帐号:2013***********6219;开户银行:工行佛山高明工业园支行。
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据。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拍卖人将在2011年9月15日12: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1年9月15日15:30在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举办。
七、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联系人、电话:谢先生、黄***0757-88620826
佛山市高明长隆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中山路鸿福花园5--6铺
联系人、电话: 谢先生 139****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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