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中学小卖部招标公告
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中学小卖部招标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中学,是一所全寄宿的公办初级中学,在校学生1700人,教职工约150人。经学校研究并报街道教育局批准,将学校的小卖部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实行自负盈亏,责任经营。欢迎有经验、有经营能力者参加投标,具体方案如下:
一、学校将校区内的1间房屋约60平方米,作为小卖部(由学校提供)。
二、经营权承包时间为两年:从2013年9月11日起至2015年8月1日止,共2年。
三、准入资格:具有经营商场、士多经验一年以上,且没有被相关职能部门处罚的法人企业或个体户。
四、承包经营范围与要求
1、经营范围:日用品、包装食品、饮料(日用品、食品、饮料必须符合卫生安全标准,自制食品不得出售),具体与甲方协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为准,不得超范围经营。
2、中标方保证经营期满后完好交还固定资产给招标方。
3、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学校对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检查和监督。
4、中标方自行承担经营期间水电费用(超负荷的电器不得使用)。
5、中标方在承包期内不得转包或中止经营,若出现转包或中止经营的,甲方将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已交纳的承包款不予退还。
五、投标须知:
1、本项目招标的最低投标限价为:80000元/年,(大写:人民币捌万元整/年),低于80000元/年为无效标。
2、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个人健康证”等相关证照,并交复印件甲方存档。
3、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于开标前一天存入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中学账户,并把存钱回执在开标时递交招标人查验,若不能提交或过期提交均视作废标处理。开户行:高明农村商业银行富湾支行,账户:8002***********68,未能中标的,由甲方5天内返还,不计利息。
4、履约保证金:20000元,中标人可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办理,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结束后10天内由甲方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
5、承包费支付方式:承包费分两次付清,中标者应于签订合同后第二天下午16: 00前支付第一年的承包费,以转帐方式存入甲方帐户;2014年9月1日前支付第二年的承包费,如逾期不交则按自动弃标处理,承包者若中途停止营业,所交的承包费不予退还,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至10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3:00至5:00(逾期不再受理)。
7、报名地点:高明区沧江路170号三楼(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 联系电话:88825880
8、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交正在经营的经营商场、士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带原件核对)。
9、开标时间:2012年9月11日下午17:00正,
10、开标地点:高明区沧江路170号三楼(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
六、定标办法:采用平均价法(以有效标报价之和除以有效投标家数,以接近平均值的上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人,若出现相同报价的中标人,则以抽签确定最终中标人)
七、承包人如需装修小卖部,须事先征得学校同意,费用自理,合同期满后剩余货物、添置设备自行处理,合同到期日承租方主动向校方交还钥匙。
八、中标人必须合法经营,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确保所有食品的质量、卫生,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和综合治理责任书。在经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管理要求,若出现任何因承包经营者经营不合理而引发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如发现有违法经营行为,学校有权终止承包人的经营。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16830、 130****1236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