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吴玉勇作出失信记分处理的事先告知书
吴玉勇:
经调查,佛山市恒裕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7月1日向我局递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书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91uzc6),《佛山市恒裕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由佛山市科正飞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545WPM3K)编制,编制主持人为吴玉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3***********333****000023,信用编号:BH022629)。经技术审核,你主持编制的《报告表》存在如下问题:
一、评价标准有误,颗粒物排放未按规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二、工程分析不全面,污染源核算有漏项、不准确,搅拌粉尘和粉料卸料粉尘分析不全面。
三、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不符合《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要求。
2020年8月6日,我局要求项目负责人携带相关资料于2020年8月8日上午9:00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参加约谈。你在未进行任何情况说明的情况下,无故不参加约谈,拒绝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第六条,我局拟决定对你失信记分10分处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和第(五)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第七条,我局拟决定对你作出失信记分5分处理。
综上,我局拟对你作出合并失信记分15分的决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你如对本处理告知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
邮政编码: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