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岸新征地填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大岸新征地填土工程监理,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一、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二、工程名称:大岸新征地填土工程监理
工程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大岸
三、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四、工程规模:本项目对大岸已征地的200亩土地范围内实施填土,填土量约为48万立方米,填土土质必须是原山岗红泥,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960万元。【注:本工程所需回填土方由施工单位提供。】
五、计划工期: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10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或开工令为准,本次监理服务周期包括:施工期监理以及保修期监理。)
六、招标内容:大岸新征地填土工程监理的全过程施工期监理和保修期监理等工作内容。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条件:招标人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监理企业。
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4、人员要求:
(1)项目总监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2)监理员2名,具有《广东省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广东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广东省监理员证书》或《广东省安全监理员证书》。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项目总监)的信息备案,并以广东省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公布为准,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九、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4年1月16日~2014年1月21日 (北京时间)
十、购买招标文件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由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图纸资料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2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汇款凭证(不记名)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汇款帐号:4450***********56,收款人户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款人开户行:农行佛山南海海逸支行,款项来源:大岸新征地填土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费)。
时间:2014年1月16日~2014年1月21日下午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4号窗(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登山大道行政服务中心24号窗)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827736 传真电话:0757-86827736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
1、须携带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人员的相关证件;《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的原件备查。
2、递交时间:2014年1月26日15时00分~15 时 30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
3、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320会议室。
4、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十二、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nhcet.com/)和西樵镇公众服务(http://www.xiqiao.gov.cn)发布。
招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联系电话:0757-86886089
传 真: 联 系 人: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联系电话:0757-86319790
传 真:0757-86368680 联 系 人:区先生、曾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