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组织开展非煤矿山专项督查
州政府组织对全州非煤矿山安全专项督查
从4月14日起,州政府将组织3个督查组赴各县市区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督促检查。
为进一步做好2008年全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坚决遏制伤亡事故发生,落实好“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措施,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经州政府研究决定,由州安监局、州公安局、州国土局单位组成3个联合督查组,分赴全州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露天开采(含公路建设监时料场)、井下开采是否符合《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是否按批准的开采设计方案进行开采,是否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机械通风是否完善等安全生产条件。
二、尾矿库及大中型排土场是否符合《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与竣工验收办法》等规定,排洪防洪设施是否完善,大中型排土场是否建有拦沙坝或挡土墙等。
三、非煤矿山企业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十四项安全制度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