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创建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标志征集公告
为了进一步扩大佛山市禅城区创建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影响力、感召力,更好地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持续发展,使广大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佛山市禅城区创建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标识,以作为统一的宣传形象。具体公告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佛山市禅城区文化体育局
二、征集对象
所有关心、支持禅城区大文化发展工作,且具有一定广告创意和美术设计基础的个人和机构,均可按照《公告》要求参加征集活动。
三、活动细则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创建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标识(LOGO)
(二)设计要求
1.立意鲜明、个性突出、内涵丰富、寓意深刻。
2.能够反映禅城文化底韵和人文精神,能够体现禅城区文化服务走进社区、贴近群众的服务特色。
3、每份设计方案需提供标识(logo)设计图、标识规范坐标图、标识矢量源文件;标识(logo)可使用中、英文组合形式;另附中文标准字设计(横式、竖式、字体文件);附注主色标、辅助色标;颜色模式为CMYK;标识(logo)设计图、标识规范坐标图图像文件尺寸大于1024x768像素;稿件要求原创,不得抄袭。
(三)作品提交
1.应征者应在指定时间内提交征集作品、《佛山市禅城区创建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标志征集活动报名表》和《佛山市禅城区创建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标志征集活动应征人员承诺书》三份材料。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材料或其中任何一份材料不符合规定者,概不符合应征条件。《报名表》和《承诺书》见***,请自行并填写。《报名表》由应征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承诺书》由创意设计人员亲笔签署(创意设计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意设计人员不止一人的,所有人员必须共同签署。
2. 来稿必须填写《佛山市禅城区创建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标志征集活动应征人员承诺书》,若电子投稿则视为作者默认承诺。
3、应征作品以设计标准图稿和电子稿两种形式提交。(1)提供书面稿件应为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并将设计说明打印或正楷书写于A4规格的纸上,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设计释义(300字以内);(2)同时请分别提交JPEG及TIF格式的电子文件,图片分辨率为300dpi,以A4幅面白底绘制,标志设计尺寸:120mmX120mm。
4.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PNG等格式),以便选中后提供给主办方。
5.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6.投递地址:
(1)纸本稿递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人民政府通济大院文化体育局1207室 邮编:528000(邮件左下角标注:佛山市禅城区创建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标志征集活动)
(2)电子稿递交地址:414458315@qq.com(邮件标题格式:佛山市禅城区创建示范区标志征集活动+作者)
7. 联系人:禅城区文化体育局 麦先生
咨询电话:0757-82341219 0757-82341207
(四)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1月10日止
四、活动评选及奖励办法
1.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初评:征集结束后,于2015年11月15日至11月20日主办方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应征作品进行初选、打分。最后评选出15个入围作品。
公示:评选出的作品将于2015年11月20日至11月28日内通过网络、展示等形式向市民公示。
终评及颁奖:2015年11月30日,主办方依据公示反馈信息等最终向广大市民公布评选结果。
评审结果于佛山市禅城区文化体育局网站和佛山本地媒体公示。
2.奖励办法:
一等奖一名:6000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二名:3000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三名:1000元+荣誉证书;
入围奖十名:300元+荣誉证书。
(注:以上奖金均为税前,由获奖者自行交纳税费。)
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佛山市禅城区文化体育局所有。
***:佛山市禅城区文化体育局LOGO征集活动应征人员承诺书.doc
佛山市禅城区文化体育局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doc
佛山市禅城区文化体育局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