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生态环境局部署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落实近期中央、省、市安全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有力有序有效应对环境安全和汛期、地质灾害等突发环境事件,近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生态环境厅有关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焦作市生态环境系统灾害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风险防控水平,守住守牢全市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二是加强协调联动。要树立“大安全”理念,立足本职,切实增强环境安全意识,自觉做好环境安全监管工作,担负起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过程中,强化环境风险识别、分析与预测评价,指导建设单位采取优化布局等措施,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水平;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企业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存在风险隐患的,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相关管理部门;在环境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坚决防止施行强制措施产生安全隐患,并提醒企业自觉在污染防治设施启动、停运、检修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三是务求工作实效。要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围绕“一废一品一库”企业、专业化工业园区和有关产业集聚区深入排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和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对发现问题和风险隐患限期整治,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环境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全市生态环境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