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还钱就说她卖淫
一男子因谎报警情50多次被拘留
佛山日报讯 见习记者陈志业通讯员侯权报道:女子借钱不还,为了报复,男子报警谎称其卖淫。近日,高明公安分局对一名谎报警情50多次、严重浪费警力资源的违法嫌疑人李某康作出治安拘留5日的决定。
从2013年2月份开始,市公安局短信报警平台不断收到来自一个手机号码的短信报警称:明城镇岗南村有一名女子卖淫。收到短信报警后,明城派出所前往调查,但均一无所获。民警尝试通过报警电话联系报警人,但该电话已关机。从2014年2月到2015年2月期间,这样的情景重复了50多次。
因该手机号码持有人涉嫌谎报警情,明城派出所决定立案查处。3月15日上午8时许,当报警人再次用该手机谎报警情时,办案民警迅速来到报警人位于明城镇坟典村的家中,将今年43岁的高明人李某康传唤到派出所。
原来,李某康之所以谎报假警,是为了报复。据了解,李某康三年前在明城镇岗南村认识了一名王姓女子,之后多次约王某去吃夜宵交往。交往过程中,王某以其生病或亲人出车祸为由,先后向李某康共借了2500元。到了2013年2月份,两人关系恶化,王某在QQ上将李某康拉黑,联系电话也无法再打通。李某康多次尝试到岗南村找王某,但均没有找到。
李某康认为王某骗了他的钱,只要一想起王某,就很气愤,就会不分时间、不分地点发信息到0757110报警,称“涉黄举报信息,王姓女子在某处卖淫”。
更离谱的是,李某康为了测试其手机是否欠费,居然以同样的方法谎报警情,发送信息到佛山110。当手机显示“信息发送成功”时,便证实其手机还能正常使用。
李某康对1年多来50多次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李某已被依法治安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