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20〕37号)精神,进一步保障水产品有效供给,加快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渔业发展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满足市民对优质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需求为目标,以渔业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加快构建渔业高质量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努力推动渔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2年,水产养殖业生产空间布局得到优化,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45万亩以上,水产品产量保持在15万吨以上;转型升级目标基本实现,优美水域生态环境基本形成,水产养殖主产区实现尾水达标排放,健康养殖示范面积达到65%以上。到2025年,全市渔业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发展机制更为健全,保供增收更加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达到先进水平,渔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二、优化渔业生产空间布局
深入贯彻实施《南京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2035年)》,严格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管理,严禁新增河湖圈圩、网围、网箱养殖,稳定限养区,拓展养殖区水产养殖面积,保障渔业生产空间。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将《南京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2035年)》作为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高淳区着力打造以固城湖螃蟹为特色的国家级农业产业示范区,溧水区、浦口区着力打造省内有影响力的虾蟹养殖集聚区,江宁区着力打造常规品种保供基地和汤铜线垂钓产业带,六合区着力打造稻田综合种养示范区和特色品种优势区。完善重要养殖水域滩涂保护制度,严格限制非法占用和擅自改变用途,加快推进水域滩涂养殖证发证登记,到2022年底全面完成水域滩涂养殖证发证登记工作。
三、夯实绿色渔业发展基础
围绕2022年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的目标,因地制宜实施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工程,完善进排水处理系统,营建生态沟渠、生态塘、潜流湿地等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立尾水净化等设施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加快道路、水电、通讯、安全防护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智慧渔业”建设,促进5G、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渔业生产融合发展。实施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饵料、水产种业质量提升等“五大行动”。大力推广稻虾连作、池塘多营养层级混养等生态养殖模式。建设一批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鼓励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到2022年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
四、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行地产水产品合格证制度。强化水产养殖用饲料、兽药等投入品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休药期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水产养殖“三项”记录规定。强化水产品质量监测,加强对水质环境、苗种、饲料、渔药、“非药品”“动保产品”和水产品质量的动态检测。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制度,严厉打击违法使用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自律,开展信用评价,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水产品可追溯体系,实现溯源信息从产地、运输环节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有效传递。
五、加强渔业资源养护
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加强对渔业水域、滩涂的保护,防止非法占用和外源性污染,切实保护渔业生态环境。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与管护,加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统筹与管理,涵养渔业资源。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涉保护区建设项目生态补偿措施。实施大水面“人放天养”生态养殖,创新净水渔业生产经营管理机制,实现以渔控草、以渔抑藻、以渔净水。结合城市水系及农村坑塘沟渠整治,适度放养本地原生鱼种,涵养水生生态系统,美化水系环境。
六、完善渔业产业体系
培育和壮大家庭渔场、渔民专业合作社、渔业龙头企业等新型渔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家庭渔场抱团发展成立专业合作社,引导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社成立渔业联合社或加入产业化联合体,试点建设集产加销及各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实体。建立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资源共享和利益联结机制,让渔民分享增值收益。推动养殖、加工、流通、休闲服务等一二三产业相互融合、协调发展。发展休闲垂钓、体验采捕等特色项目,进一步叫响高淳固城湖螃蟹节,做大六合龙袍蟹黄汤包节,挖掘和培育放鱼节、捕鱼节等节庆形式,打造一批有文化内涵、有影响力的区域性休闲渔业品牌、基地和特色渔村,推进渔业与文化节庆、旅游观光等业态融合发展。培育优质特色品牌,加快推进渔业“互联网+”建设,打造水产品电商平台,加强商超对接合作,发展“新零售”模式。
七、强化科技服务支撑能力
推进渔业科研平台建设,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集成,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智能渔场、良种选育、养殖尾水处理等关键技术。加强水产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严格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强化水产苗种检疫和质量检验,到2022年主要水产养殖品种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完善水生动物疾病预防、检疫队伍建设,加强病害监测预警和突发疫情处置。加强渔业科技推广服务,加大渔民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科研、技术推广、渔政执法队伍综合素质。
八、加强政策扶持
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继续推进“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加大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健康养殖示范创建、稻田综合种养支持力度,鼓励各区结合实际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加快核实拨付进度。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渔业生产经营主体纳入“金陵惠农贷”扶持名录。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渔业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范围。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水产养殖附属及配套设施用地规模、看护房面积按相关比例、标准核定。对符合条件的渔业经营主体给予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等相关政策支持。鼓励创新,引导各类资本投入现代渔业发展。优化金融、保险服务渔业发展方式,为渔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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