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办关于开展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开发区、国际慢城、高职园,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切实抓好国庆、中秋期间全区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关于开展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宁安委办〔2020〕144号)精神,立即在全区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精神,按照***和省、市安委会部署要求,坚持企业自查自改与政府检查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压降事故总量,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和有较大社会影响事故的发生,坚决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国庆中秋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一个安全、详和、欢乐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范围、内容
1.检查范围。覆盖全区所有板块、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2.检查内容。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情况,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情况;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情况;组织协调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各板块和企业在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措施、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等落实情况;企业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情况等。
三、组织实施方式
1.文化旅游和游乐场所、游乐设施。由区文旅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配合。重点检查旅游安全、游乐设备设施安全、景区车辆安全,落实《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明确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宁安委办〔2020〕117号)情况等。
2.交通运输。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交通运输局配合。重点检查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安全,特别是外省、外市进入我区高速公路卡口的安全管控情况。
3.重大活动、大型群众性活动。由区公安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活动履行审批手续情况,属地责任和主办人责任落实情况等。
上述三个行业领域,由牵头单位协调区领导带队开展检查督查。
4.其他行业领域,由分管区领导或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带队,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检查督查实施方案,细化检查重点内容,开展督查检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各板块。
检查情况要及时录入市应急管理“181”平台线索管理系统,全流程监督整改闭环情况。
四、有关要求
1.严格检查执法,提高监管实效。各单位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与执法结合起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
2.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要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对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进行报道,要强化社会监督,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执法检查,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