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宁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入学须知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是指:年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跟随其来宁务工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暂住的、非南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一、申请入学需要提供的报名资料
随迁子女申请到江宁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居民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毕业小学盖章后的小学生学籍卡(幼升小不必提供);
3、在江宁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的有效居住证;
4、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
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二、报名审核的时间安排
7月28日9:00至7月31日16:00,随迁子女需在网上报名(相关学校名单届时详见报名网站)申请入学;7月30—31日16:00,随迁子女应在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按预约时间到报名学校现场审核材料,并签署报名材料信息查询委托书。若学校学额已满,江宁区教育局在本区范围内的公办学校统筹安排符合政策的随迁子女入学。
注:本文摘自《2020年江宁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江宁教字〔2020〕14号)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