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深圳市龙岗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核坝路)的公告
核坝路市政工程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坝光片区,为坝光核心启动区基础设施建设首批启动建设的五个项目之一,经核查《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规划》),共有约5029平方米位于有条件建设区。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2019年版)》规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龙岗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核坝路)》。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该方案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入地块26个,位于葵涌街道坝光社区,总面积为502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农用地和其他土地,在土地管制分区中属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地块经过本次规划调整后,作为城乡建设用地使用。经核查,调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587平方米),涉及耕地39平方米,不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根据〔坝光地区〕法定图则,调入地块基本全部为道路用地,调入地块经过本次规划调整后,维持法定图则用地性质不变。
二、调出地块共1块,位于大鹏街道布新及水头社区,用地面积502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城乡建设用地,在土地管制分区中全部为允许建设区,调出地块经过本次规划调整后恢复为农用地。根据〔龙歧湾-水头地区〕法定图则,调出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林地。调出地块未经批准为建设用地,不属于非农建设用地。
三、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调入和调出地块用地面积相等,在大鹏新区范围内实现等面积置换,新区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没有增加,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没有突破,符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原则。本方案调入、调出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详见***。
四、本方案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2019年第9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2019年版)》第十六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市民可登陆下列网站浏览或赴现场查询:
(一)网站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现场
1.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葵涌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三楼)。
2.葵涌办事处、大鹏办事处、坝光社区、布新社区、水头社区。
特此公告。
***:1.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2.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3.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4.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