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取消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预选采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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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9日发表
新区各采购单位:
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取消公务车维修及公务印刷预选采购的通知》要求,新区公务车定点维修预选供应商有效期将于3月31日截止,为回归采购人主体责任,现取消新区公务车定点维修预选采购。采购单位确需公务车维修服务的,达到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实行公开招标,未达到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实行自行采购。
特此通知。
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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