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嘉奖人员名单公示通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两令一书实施办法完善干部激励奖励机制的制度(试行)》(深龙组通〔2014〕28号)规定,区委组织部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奖励评选工作。经区委常委会审定,对李顺恭等16名同志给予嘉奖。现予以公示:
李顺恭坂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维稳综治办主任
张大力龙岗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伍秋芳国际低碳城规划建设管理办主任
林鲁生区建筑工务局局长
桂军昌坪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正处)
杜楚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维稳办主任
赵世东布吉派出所所长(高配副处级)
李林峰布吉街道维稳综治办副主任(正科)
马远忠龙岗公安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李坚龙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牟新民区环保水务局副局长(正处)
李红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龙岗大队大队长
邓雪峰布吉街道维稳综治办副主任(副科)
蒋节农龙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徐志锋龙岗公安分局副局长
冯景华龙岗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
公示时间为2014年7月4日至7月1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区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有关情况。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政府办公大楼1409室,联系电话:28909703(上班时间),邮政编码:518172;也可以采取书信形式直接投递至区政府办公大楼一楼设置的干部公示意见箱。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单位、地址和电话,以示负责。
区委组织部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评奖的,将取消公示对象评奖资格。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