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民生实事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人常〔2019〕33号
关于印发《2019年民生实事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田区人民政府:
福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民生实事监督工作方案》。现将《2019年民生实事监督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各相关单位按照监督工作方案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福田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3月12日
2019年民生实事监督工作方案
为切实推动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票决确定的20项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实施,确保民生实事项目取得实效,根据《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决定》和《福田区人大常委会监督民生实事办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七届三次党代会和区“两会”精神,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民生实事项目实施中的联系监督和支持推动作用,促进民生实事办实办好,使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成为服务中心、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为福田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区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安排
区七届四次会议票决确定的20项民生实事,由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分别牵头负责开展全过程监督,各街道人大工委参与监督。其中,法制内司工委牵头负责监督5项,财经城资工委牵头负责监督6项,教科文卫侨工委牵头负责监督9项;每个街道人大工委参与监督2项(详见***)。
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主要负责牵头整体谋划、统筹协调和组织本工委委员和相关代表专业小组开展民生实事监督;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组织本街道联组代表参与民生实事监督。
三、方法步骤
监督工作从2019年2月下旬开始至12月下旬,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对接阶段(2月下旬至3月下旬)
1.了解实施计划。与民生实事的牵头承办部门进行对接,通过书面或走访座谈等方式,了解民生实事项目的目标任务、进度安排,以及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等相关情况,做好针对性开展监督工作的准备。
(二)过程监督阶段(4月上旬至12月中旬)
2.听取进度汇报。通过电话、书面、口头等方式,每季度听取一次承办部门民生实事实施情况汇报,掌握项目实施进度。
3.收集群众意见。各街道人大工委充分发挥代表联络站作用,灵活运用选民见面会、代表接访、走访选民等方式,收集群众对民生实事实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承办部门反映,并跟进意见采纳及落实情况。
4.组织视察座谈。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适时组织人大代表和工委委员进行现场视察,实地察看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了解项目实施现状、存在困难和问题,并通过座谈、专题议政、书面建议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和推动民生实事办好办实。每项民生实事年内至少组织一次视察。
5.推动项目落实。对问题困难较多、进度滞后的民事实事项目,可采取召开协调推进会、代表议政会等方式推动项目落实。必要时,区人大常委会可以采取专题询问、质询等监督方式。
(三)总结报告阶段(12月下旬)
6.总结报告成效。区政府办公室及各承办部门按要求总结民生实事完成情况和实施效果,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会同各街道人大工委,对全年监督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并对民生实事成效作出初步评价,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区人大常委会,为开展民生实事票评做好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和各街道人大工委要密切配合,强化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配合,共同推动民生实事达到预期目标和效果。
(二)发挥代表作用。对民生实事的监督应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通过各种形式,进一步扩大人大代表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要注意运用人大代表的专业特长、社会资源等优势,发挥好人大代表支持和助推民生实事实施的积极作用,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三)做好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通过多形式、多角度、多层面的宣传,及时向社会展示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进度和成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凝聚正能量,发出好声音,合理引导预期,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参与和支持重大民生项目实施的良好氛围。
***:2019年民生实事监督工作责任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