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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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28日发表
公 告
城镇职工、城镇居民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开始申报,请于2016年11月1日至30日(节假日除外),带近两年内病历及相关检查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两张一寸近照到第二行政区4号楼市人社局服务大厅1楼6、7、8号窗口办理。
济源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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