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街道统计中介机构和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统计中介机构,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是《统计法》对统计从业人员业务能力提出的基本要求,是有效提高统计人员素质、保障统计人员数据质量的基础和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条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取得初级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取得统计员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免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申请,凭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直接从事统计工作;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全面落实乡镇(街道)和联网企业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的实施意见》(粤统字﹝2015﹞28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区所辖街道、统计中介机构和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清查本单位统计人员持有从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情况,填报《统计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并于2015年6月30日前通过传真或邮件报区统计局。
二、组织参加报考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根据《深圳市统计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深统通﹝2015﹞15号)文件精神,2015年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日期定在10月18日,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地点:南山区桃园路区政府大楼A座1602室,具体内容可登陆深圳市统计局网站(http://www.sztj.gov.cn/xxgk/qt/tzgg/)浏览查询。
三、组织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统计从业资格工作的通知》(深统通﹝2015﹞19号)文件精神,2015年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为9月21日,报名截止日期为8月21日,承办机构为深圳市统计局培训中心,联系电话83974769,地址:福田区振华路21号航天立业华庭大厦5楼503室。街道和统计中介机构以及“四上”企业从事统计工作但未持证的统计人员须报名参加考试。具体内容可登陆深圳市统计局网站(http://www.sztj.gov.cn/xxgk/qt/tzgg/)浏览查询。
四、组织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培训对象是未具备统计从业资格的在岗专(兼)职统计人员和拟参加2015年度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人员,考生可自愿参加。报名截止日期为7月31日。报名点在深圳市统计信息中心,咨询电话83974683,地址:福田区振华路21号航天立业华庭大厦1楼。具体内容可登陆深圳市统计信息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sztjpx.com/)浏览查询。
从2015年起,省、市、区统计局每年将定期组织开展全省乡镇(街道)、统计中介机构和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清查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本单位从事统计工作人员积极报考相关考试,力争到2016年底全区基本实现所有街道、统计中介机构统计人员持证上岗。
南山区统计局
2015年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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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docx
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填写范本).docx
【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说明:(一)南山区统计局是深圳市201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南山区报名点,地址在南山区桃园路2号区政府大楼A座1602室,咨询电话:26542010、26563014,传真:26542001。(二)登记表填写注意事项:考生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电脑文字输入个人相关信息。特别需注意的是毕业时间要与毕业证日期一致,联系电话须填写个人手机号码,报考人员签名为手写签名,登记表双面打印。(可参照***填写)。(三)报名及收费:考生带齐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报名,经区统计局工作人员审核后,凭区统计局打印出具的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指定银行缴费,再上交非税收入票据完成报名工作。详情可关注“深圳南山统计”微信订阅号。】